當前我國中小企業經營政策評述(1 / 2)

當前我國中小企業經營政策評述

有關資料表明,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已超過1000萬家,占全國注冊企業數的99%。中小企業工業總產值占全國企業的60%,銷售收入占57%,出口額占60%,利稅占40%。而且近年來,中小企業提供的就業機會約占全社會的75%。

但是,正如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教授最近所說,現在中小民營企業遇到的一係列問題,歸根到底是沒有獲得公平的地位,最明顯的是政策的不公。對大企業優待多,對中小企業考慮少;對公有製企業優待多,對非公有製企業考慮少。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國家經貿委於2000年夏天頒布了《關於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幹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我國改革開放20年來國家出台的第一個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性文件。為能讓廣大中小投資創業者理解和運用這一政策,本文對其中的重點予以說明。

推進結構調整

《意見》指出:“凡屬科技型、就業型、資源綜合利用型、農副產品加工型、出口創彙型、社區服務型中小企業將成為國家鼓勵和扶持的重點。而對那些技術落後、質量低劣、汙染環境、浪費資源,以及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中小企業,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關閉”。而且還配有《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工商投資領域製止重複建設目錄》。據經貿委有關人士透露,我國將製訂全國中小企業發展總體規劃,定期發布《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產業指導目錄》。這樣中小企業便可以知道哪些領域是能夠進入的,哪些領域是國家禁止、或不鼓勵進入的,為廣大的中小企業創立與投資提出了引導方向。

《意見》還提出了鼓勵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形成與大企業大集團分工協作、專業互補的關聯產業群體。這是指明了中小企業的兩大成長方向:一是“小巨人”類型,即作為大企業的搖籃,在市場競爭中壯大起來,如同國外的微軟、戴爾,、英特爾等知名企業的成長曆程;二是“小夥伴”類型,即將自身定位在與大企業分工協作、專業互補的位置上,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作為大企業的上遊企業,向其提供具有專業化優勢的產品、服務,提高整個生產過程的社會化水平。

鼓勵技術創新

《意見》中有一點值得注意,即“鼓勵社會各類投資者以技術等生產要素投資創辦中小企業,其作價金額可占注冊資本的35%(另有約定的除外)”。這對於高科技型的中小企業尤為重要,因為許多高科技企業在創立之初,創業者手上的技術、專利、設想較多,而有形資產較少。但現行的《公司法》要求企業無形資產不能超過其淨資產的20%,高科技企業由於其獨特成長性質,其無形資產比例容易超過淨資產的20%。據悉,《公司法》正在修改之中,以適應新形勢下的需要,與創業板的推出及該《意見》相銜接。

財稅政策扶持

《意見》提出兩點:“(1)各級政府要根據財力情況,安排一定的資金投入,重點用於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和創業資助、科技成果產業化、技術改造項目貼息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2)對幾類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a)凡在我國境內投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可按規定享受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b)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創辦中小企業的,可按國家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c)對納入全國試點範圍的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對其從事擔保業務收入,3年內免征營業稅;(d)商業領域增值稅由6%降到4%”。以上稅收優惠措施目前還在建議階段,待會同稅務部門具體落實後,中小企業即可予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