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立案受挫(1)(2 / 2)

“怎麼了?”見明是非上下的打量自己,很不解。

“沒事,你先去立案吧,回來再說……”說完轉身離開。

楊清到了青江區法院,這是她第一次來立案,有些緊張。

“來做什麼?”安檢人員問道。

“立案。”

“出示下身份證……”

楊清把身份證拿出來,他們做了登記。

“把包放上去,安檢……”

楊清把包放在上麵,自己走過去,有個工作人員拿著檢查的儀器在她身上檢查了一番,發現沒問題,才讓她進去。

以為沒事了,剛想走,卻被叫住:“等一下,包裏有水,拿出來喝一口……”

啊,不會吧,怕我帶硫酸來報複哪個法官啊,沒奈何,我把杯子拿出來,喝了一口水,有個安檢人員看著我咽下去,才讓我進去。

哎,真不容易,法官也是個高危職業啊,我暗暗為那些即將加入法檢部門的同學們擔心……

到了立案大廳,看了流程才知道,原來立案和去銀行櫃台取錢差不多,要先取號,然後排隊,等著叫號,才能過去,這樣一來,有序多了……

輪到我了,是個男法官審查立案材料……

“剛去律所吧。”

啊,他怎麼知道,楊清點點頭。

“這材料怎麼做的,連證據目錄都沒有,法律上有規定,要證據目錄……”男法官一邊看一邊挑著毛病,“這起訴狀怎麼寫的,要那麼多違約金……”

“不是說立案階段隻進行程序性審查,不審查實體嗎……”楊清小心翼翼的說道。

“那也不能漫天要價啊……”見楊清反駁,男法官很不悅。

楊清心想,這是審判法官的問題了,又不關你的事,再說起訴狀不是我寫的,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多,法院愛支持就支持唄,不支持也沒什麼損失吧。

男法官顯然看懂了楊清的想法:“不要覺得這些無所謂,你第一次來立案就這麼不認真,會給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的,你看,立案的材料也沒按順序放,還得我重新整理,這順序法律有規定的,也不好好看書,哪個律師帶你的?”

法律規定,通過司法考試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是不能直接獨立執業的,必須在律所實習並且有超過五年執業經曆的律師帶教一年並考試合格的,才能拿到律師執業證,然後才能獨立從事律師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