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爾紮克的時間觀念
古今人物意趣
巴爾紮克早年因做書商、開印刷廠、辦報,均告失敗,欠了一屁股債,至死都未還清。他開始《人間喜劇》的創作,就是為了還債。他幾乎每天都是從淩晨一點寫到中午十二點,休息半個小時,然後看校樣到下午四點,五點鍾用餐,六點鍾睡覺,淩晨一點又爬起來工作。
他寫作時,總是穿著教士的袍子,點上七支蠟燭,桌邊擺放著提神的黑咖啡。他三天就要用掉一瓶墨水,更換十個筆尖。經常連續工作兩三個月,不露一麵,然後就像從地底下鑽出來的一樣,拿著他的書稿,十分天真地為自己喝彩。把稿件交給出版商後,拿了稿費,便飛也似的跑去還給債主。
一次,他約了一個出版商見麵,還有一個來小時才到見麵的時間,因為又困又餓,他就先去了一個朋友家,吃了點東西,並小睡一會兒,他讓朋友在一個小時以後叫醒他。當他一覺醒來,發現已錯過了約會的時間,一下子就火了,跳著腳破口大罵朋友是“混蛋、小偷、凶手”,因為這一覺又害他少構思了一部作品,並耽誤了他和出版商的約會,使他損失了一萬法郎,不能如期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