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學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已獲碩士以上學位者,優先選拔。
★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拔條件與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相同。
★鼓勵從事我國薄弱學科、新興、交叉學科的研究。
★未參加過外語考試,但派出單位重點推薦者也可以申報。
★申請公費留學的關鍵就是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按照一定的程序辦理各種手續。
★辦理證是出國的身份證明。
公費留學,因其所花費用少而成為許多想出國的人的追求目標。那麼我國公費留學的申請標準是什麼呢?我國的有關規定有哪些?怎麼辦理手續等等是我們首先需要關注的問題。
第一步:明白有關政策
★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拔條件與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相同。
公派留學是我國的政策培養高層次人才的一種途徑,因而國家對此做了許多規定。我們應該了解一下。1.國家對公派留學人員身份管理的規定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其公派身份不因經費資助來源或待遇的變化而變化,仍須遵守國家關於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
(2)公派出國大學生、研究生、進修人員或訪問學者的身份均在出國前確定,出國後一般不得改變。個別人員如確有特殊需要要求改變身份(如在美國的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改變為研究生),應由國內派出的主管部門(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嚴格審核。被批準者,隻能是極少數。其學科專業確屬國內急需的人員,年齡限於35歲以下,並有對方教授同意必讀研究生的推薦信和可靠的資助證明。
(3)公派出國進修人員或訪問學者,在國外期間不得改讀學位,但如在規定的進修期限內,完成了出國前確定的進修或研究課題計劃,而國外的導師和學校願授予學位,可以接受。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派工作和經費的管理
(1)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應遵循國家派遣出國留學人員的方針、政策,根據部門、地方、單位的需要和可能,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
(2)單位公派以派遣在職人員出國進修(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為主,少派在職人員出國攻讀學位。在學本、專科大學生和研究生一般不以單位公派方式選派,個別特殊需要以單位公派方式選派的,須經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3)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派遣計劃(包括擬派出人數、身份、國別、經費來源等,須由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主管部門製定。各主管部門須在每年11月,將下一年度的派遣計劃報國家教育委員會審核。
(4)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拔條件與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相同。
(5)在職、在學人員,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聯係國內外獎學金、貸學金等資助。各單位不準為上述未經批準的在職,在學人員提供成績單、推薦信、介紹信等對外聯係出國留學的材料;
(6)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由各選派的基層單位按隸屬關係報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審批。
(7)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經費來源,可分為部門、地方、單位全部提供,部分提供或利用國內外獎學金、貸學生、資助等。其經費管理辦法、參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經費管理的規定自行製定,並在與出國留學入員簽訂的出國留學協議書中予以明確。
①由部門、地方或單位提供全部經費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其國外生活費用標準按國家公派同類出國留學人員在國外的生活費用(含醫療、保險等費用)標準發放。
②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國內工資待遇與國家公派同類出國留學人員相同。
③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出國及回國的國際旅費,可采取由選派部門、地方、單位全部提供、部分提供或國外接受單位提供的辦法解決。
④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出國服裝費、出國研究生和大學生中途回國休假的往返國際旅費的支付辦法,由選派部門、地方或單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自行製定。
⑤利用國外獎學金等資助派出和在國外期間獲得國外獎學金等資助的單位公派留學人員,其經費使用和結算辦法,由選派部門,地方或單位根據不同情況,參照財政部、國家教育委員會、外交部《關於公費出國留學人員經費開支的規定》製定。
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出國前,各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部門必須組織一周左右的集中學習,學習國家有關對外方針、政策,出國留學人員的規章製度、外事紀律,介紹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成就並組織相應的參觀活動,介紹有關國家的情況及其它注意事項;
學成回國的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如係在職人員,應回原選派單位工作,如原係在學人員,由原選派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安排工作。
第二步:知道優先資助的學科和專業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已獲碩士以上學位者,優先選拔。
★除以上的學科、專業外,資助選派留學人員還考慮以下幾條原則:
我國政府根據國家重點學科,專業建設發展的急需優先資助的一些學科專業
1.優先資助的學科和專業
根據國家重點學科、專業建設發展的急需,國家優先資助的學科、專業如下:
自然科學
基礎數學應用數學計算數學
理論物理學凝聚態物理學空間物理學
天體物理學團體地球物理學等離子體物理學
低線材料物理學光譜學與量子信息學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
分析化學肢體與界麵化學自然地理學
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地留學與地理信息工程古生物學與地層學
構造地質學海洋地質學水義學與水資源
植物發育生物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細胞生物學
生物技術生物醫學光子學生物信息學
動物學植物學遺傳學
生態學大氣科學統計科學
工程技術
流體力學固體力學工程力學
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測試計量技術及儀器
材料學與材料加工核材料循環與材料微米納米科學與技術
礦物學、岩入學、礦床學礦產普查與勘探礦物加工工程
油氣田開發工程采礦工程粉末冶金
鋼鐵冶金有色金屬冶金機械製造及自動化
機械傳動及相關技術精密儀器及機械光學工程
工程熱物理熱能工程電力係統及其自動化
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高電壓技術輸變電工程與電力技術經濟
核能科學與工程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物理電子學
密碼學通信與信息係統信號與信息處理
水聲工程激光技術光電技術及係統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機器人及機電一體化控製理論與控製工程
計算機軟件與理論計算機應用模式識別與智能係統
計算機係統結構化學工程化學工藝
製漿造紙工程製糖工程結構工程
建築設計與信息係統城市規劃與設計水工結構
水力學與河流動力學橋梁與隧道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道路與鐵路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製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製造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車輛工程導航、製導與控製
飛行器設計航空宇航推進理論與工程運載器測控和遙感信息傳輸
航天雷達與通信係統環境工程包裝工程
防災工程及防護工程安全技術與工程
醫學
病理學(分子病理學)病毒學神經生物學
免疫學分子醫學人體解剖與組織胚胎學
生物醫學工程外科學(肝膽、胸心、心血管、內科學(呼吸、消化、血液、心血
口腔頜麵、器官移植、神經外科)管、內分泌、傳染)
腫瘤學口勝修複學耳鼻喉科學
兒科學生藥學藥物化學
藥理學臨床藥理學藥劑學
海洋藥物野戰外科學航空、航天與航海醫學
營養與食品衛生學麻醉品(毒品)藥理分析
農、林、牧科學
作物遺傳育種作物栽培學與耕作學蔬菜學
土壤學農藥學昆蟲與害蟲防治
茶學果樹學植物生理生化
植物病理學基礎獸醫學動物遺傳育種
動物營養與飼料科學草業科學水產養殖學
旱作農業荒漠化防治森林培育和經營管理
人文、社會科學
西方馬克思主義研究德國古典哲學及其現代發展科學技術哲學
文學批評文藝理論文藝美學
近代經濟史西歐史北美史
日本史世界古代中世紀史考古實驗與技術
法理學、立法學、法社會學商法學經濟、勞動、環境、科技法學
知識產權法學禁、緝毒普法教育國際法學
國際政治行政學農村社會學
社會保障研究社區研究人口與發展研究
民族學新聞事業宏觀管理研究教育學
經濟、管理科學
企業經營管理研究企業製度研究工商管理
工業心理學經濟信息管理工業布局研究
工業發展理論研究農村經濟組織與製度研究投資與市場理論研究
(世界)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宏觀經濟學生態經濟學理論
商業經濟學數量經濟學理論研究技術經濟學理論研究
發展經濟學經濟模式研究國際貿易學
對外經濟貿易研究財政學研究(國際)金融學研究
世界經濟國際財務世界經濟統計與分析研究
經濟一體化研災美國政治、經濟研究日本政治、經濟研究
保險學審計學科學技術管理
除以上的學科、專業外,資助選派留學人員還考慮以下幾條原則:
(1)鼓勵從事我國薄弱學科的研究;
(2)鼓勵從事新興、交叉學科的研究;
上對申請者的學科、專業不在上述範圍,但本人係推薦單位教學、科研、生產或管理方麵的骨幹,其申請學科、專業確係單位急需的,選拔時亦予以兼顧。
2.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決定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在全國選拔各類出國留學人員2000多名。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
一、資助計劃資助
各類留學人員數額比例為:高級訪問學者20%,訪問學者/進修人員67%,研究生及其他13%。資助留學學科比例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醫學和農、林、牧科學70%;人文、社會科學15%;經濟、管理科學10%;非通用語種等特殊專業5%。派出國別比例為:歐洲、北美和大洋洲75%;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25%。申請者擬留學、研修的學科、專業應是擬去國的強項。申請或由國家留學基金委安排享受與外國政府互換或項目獎學金人員,應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對專業、語言、年齡等條件的要求。
二、資助內容高級訪問學者:(1)資助期限根據需要一般為三個月或半年;(2)資助包括往返國際旅費、國外生活費、學術活動補貼費。
訪問學者/進修人員:(1)資助期限一般為一年;(2)資助包括往返國際旅費、國外生活費;(3)享受協議交換獎學金者的資助期限、派出時間及資助內容根據該項獎學金的具體規定確定。研究生:資助期限、派出時間及資助內容根據有關合作項目獎學金的具體規定確定。
三、申請者類別條件
高級訪問學者:應是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骨幹企業的學術帶頭人、技術骨幹或高級管理人員,或目前參與國家、部門、地方重點並確有需要到國外進行高層次研究的人員。應有針對性很強的研究項目和課題,有明確的、高水平的國外合作對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年齡不超過55歲。在國內教學、科研、管理和生產建設中做出突出成績者。
訪問學者/進修人員:應是在本人所從事的學科領域內有較深入的研究並取得一定成果、確有必要出國培養的教學、科研、技術、管理人員。年齡在50歲以下,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曆人員。大學本科畢業人員一般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曆,具有碩士學位人員一般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曆。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已獲碩士以上學位者,優先選拔。部分從事非通用外語語言學習、地區問題或某些特定專業研究的人員(主要通過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或雙邊協議派出),可以是具有大學以上學曆、畢業後已工作2年以上人員,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部分獎學金項目要求申請人年齡在35歲以下)。
研究生:根據雙邊文化教育合作交流項目或其他合作項目選派,具體條件與選派辦法另行通知項目單位,目前除了德國DAAD項目以外,不受理個人申請。
3.清楚公派人員的類別
我國公派人員的類別有以下幾種:
(1)普通高級訪問學者
(2)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3)博士後研究生
(4)教員進修研究生
(5)三類獎學金生
第三步爭取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資助各類留學人員數額比例為:高級訪問學者20%,訪問學者/進修人員67%,研究生及其它13%。
★鼓勵從事我國薄弱學科、新興、交叉學科的研究;
★申請者向受理機構繳驗各種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複印件五份)。
★留學基金委對初審合格者的材料組織同行專家評審。
★為保證協議的簽署和履行,留學人員應有二名具有經濟能力的經濟擔保人。★這是多年來留學人員獎學金標準調整國家最多、範圍最廣、力度最大的一年。
★曾在教育部所屬培訓部參加非通用語種培訓者,亦可申報(須附培訓證書複印件)。
★未參加過外語考試,但派出單位重點推薦者也可以申報。
爭取了國家留學基金的資助,就可以高枕無憂了,要麼現在我們先看一下2001年的情況,以做參考。
1.200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為加強科學、技術、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麵高層次人才的培養,促進我國與世界各國的交流與合作,
按照國家公費出國留學選派方針和年度選派計劃,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決定於2000年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在全國選拔各類出國留學人員2300名。凡符合《2000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規定的申報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
(1)資助計劃
①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包括我國政府提供全額資助、與外國政府和組織互換獎學金資助、各種項目獎學金或資助金等多種資助方式。
②資助各類留學人員數額比例為:高級訪問學者20%,訪問學者/進修人員67%,研究生及其它13%。
③資助留學學科比例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醫學和農、林、牧科學70%;人文、社會科學15%;經濟、管理科學10%;非通用語種等特殊專業5%。資助的學科、專業遵循以下原則(優先資助學科領域見附件三):
——鼓勵申請者根據國家“九五”規劃,結合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優先領域及國家產業政策和部門、地方重點基礎科研項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高科技、重點科技攻關題目進行申報;
——鼓勵從事我國薄弱學科、新興、交叉學科的研究;
——如申請者係推薦單位教學、科研或管理骨幹,其申請學科、專業確係單位急需的,選拔時將予以兼顧。
留學基金委通過其網頁公布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申請者亦可到各申請受理機構查詢。
④派出國別比例為:歐洲、北美和大洋洲75%;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25%。申請者擬留學、研修的學科、專業應是擬去國的強項。
⑤申請或由國家留學基金委安排享受與外國政府互換或項目獎學金人員,應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對專業、語言、年齡等條件的要求(參見附件一)。
資助計劃中,對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安排專項資助名額,以保證這些地區人才培養的需要。
(2)資助內容
①高級訪問學者
A.資助期限根據需要一般為三個月或半年;
B.資助包括往返國際旅費、國外生活費、學術活動補貼費。
②訪問學者/進修人員
A.資助期限一般為一年;
B.資助包括往返國際旅費、國外生活費;
C.享受協議交換獎學金者的資助期限、派出時間及資助內容根據該項獎學金的具體規定確定。
③研究生:
資助期限、派出時間及資助內容根據有關合作項目獎學金的具體規定確定。
(3)申請者條
①基本條件:
A.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德優良,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事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B.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曾享受國家公費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三年。
C.語合格:達到規定的“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的出國標準或同一語種外語專業本科畢業(見附件二),或近10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年以上。
D.身心健康。
②類別條件:
A.高級訪問學者
應是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骨幹企業的學術帶頭人、技術骨幹或高級管理人員,或目前參與國家、部門、地方重點科技攻關、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並確有需要到國外進行高層次研究的人員。應有針對性很強的研究項目和課題,有明確的、高水平的國外合作對象。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年齡不超過55歲。在國內教學、科研、管理和生產建設中做出突出成績(如近期獲得省、
部級以上科研、技術攻關成果獎,有突出的科研技術成果和高水平的專著,
或在國內外一級刊物上發表有較大影響的學術論文,或有重大的科技發明創造、或在生產、管理中有突出的工作業績等)者,優先選拔。
B.訪問學者/進修人員應是在本人所從事的學科領域內有較深入的研究並取得一定成果、確有必要出國培養的教學、科研、技術、管理人員。年齡在50歲以下,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曆人員。大學本科畢業人員一般應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曆,具有碩士學位人員一般應有二年以上工作經曆。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已獲碩士以上學位者,優先選拔。
部分從事非通用外語語言學習、地區問題或某些特定專業研究的人員(主要通過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或雙邊協議派出),可以是具有大學以上學曆、畢業後已工作二年以上人員,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部分獎學金項目要求申請人年齡在35歲以下)。
C.研究生
根據雙邊文化教育合作交流項目或其它合作項目選派,具體條件與選派辦法另行通知項目單位,目前除了德國DAAD項目以外,不受理個人申請。
(4)申請辦法
①凡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
②為方便申請人員,申請者的材料由留學基金委委托的國家出國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機構”。省、市、自治區申請受理機構的聯係電話見附件四)受理。受理機構接受谘詢、辦理領購申請表、進行初審等事宜。各申請受理機構的地址、電話,請注意當地有關報刊等新聞媒介資訊,亦可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委員會(高教、教育廳)和人事廳,或有關中央部委的外事主管部門詢問。
③自2000年1月20日起,各受理機構將具體提供有關谘詢、《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請務必使用2000年版。),和有關資料。
④申請者應按規定填寫《申請表》,並按《申請表》中的要求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A.本人所屬單位(大學和科研院所、大中型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出具的由單位負責人簽發和蓋有公章的《單位推薦意見表》;
B.兩份由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專家、學者出具並署名的推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