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森,給,送去報社和電視台吧,讓它明天曝光好了。”等到江海父子走了,秦少傑才從兜裏掏出一疊照片,遞給伊森說道。照片正是從江凱軍的日記本上拍下來的。
秦少傑這樣做過分嗎?答案是否定的。
看了江凱軍在日記本裏所寫的一切,讓秦少傑覺得就像吃了什麼不消化的東西一樣,很反胃,很惡心。
這是個很奇怪的年代,雖然是和平年代,沒有戰爭,但也不像大唐盛世一樣。什麼夜不閉戶,路不拾遺,那都是扯淡。這年頭,小偷一個個瘦骨嶙峋,警察一個個大腹便便,讓人很懷疑,他們怎麼抓賊?最奇怪的就要算是,壞人一個個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而好人,卻隻能無奈的舉起拳頭反抗。萬軍,就算是其中之一。
所以,秦少傑做的這些事情,還遠遠算不上過分。
……
“火哥,你這次可得幫我。”江凱軍拿著電話,哀求的說道。
“老江啊,你怎麼了?”電話那邊,傳來火哥的聲音,似乎還夾雜著麻將嘩啦嘩啦的響聲。
“火哥,我被一個小子騙了,你得幫我把錢拿回來。而且,我要那小子消失。”江凱軍惡狠狠的說道。
“哦?老江啊,你還會被騙?哈哈。”火哥大笑道。“說吧,他叫什麼名字。”
“他叫秦少傑,現在就在盛世娛樂,很年輕,穿著一身白色的西裝。”江凱軍說道。“火哥,你能讓他把我的錢吐出來的話,我給你三千萬,當是勞務費了。”
“哦?三千萬?”火哥一聽,頓時牌也不打了。走到一邊,問道。“他什麼來頭?騙了你多少?”
“錢倒是小事,隻不過,他知道了我一些重要的事情。”江凱軍說道。
“行啊,這事情我幫了,我先去安排人手。”火哥說著,就掛了電話。
三千萬啊,三千萬,這可是不少錢啊,這次要收拾的人是什麼來頭呢?接還是不接呢?火哥暗暗算計著。
可俗話說的好,有錢別說是能讓鬼推磨,磨推鬼都行。
最後,火哥還是沒忍住這三千萬的誘惑,排出了幾個人,前往盛世娛樂盯梢。
火哥,叫張炎,因為名字裏有兩個火,所以,自從成名以後,別人就開始叫他火哥。
火哥今年五十多歲了,在過去,他就是四九城一頑主,打架鬥毆,調戲女人,他都幹過。他的夢想就是以後要當老大,真正的老大。
不得不說,他火哥最後還真做到了。一開始當小混混,跟在人家屁股後麵,讓砍誰就砍誰,後來得到老大的賞識,給提拔了起來。後來老大犯事了,他主動要求頂包,結果被判了八年的刑,出來後,老大不肯承認,結果這廝一怒之下,召集了以前的朋友,就自己打出了一番天地,還把以前的老大給滅了。
八十年代末,那是遍地都是商機。這火哥也不苯,完全學起了香港古惑仔裏的那一套,開酒吧,桑拿,歌廳。一直這樣,二十多年過去了,他也在這京城算是站穩了腳,已經開始逐漸漂白。
說白了,他跟江凱軍也隻是利益關係而已。用他的話來說,就是,他做的是清理工作,江凱軍出錢,他負責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