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一張兩萬的代金券,而且還沒最低消費限製,基本上就是無敵了!拿著這個代金券,隨隨便便就能買台iPhone7之類的。
所以,購物清單上多了:一人一台iPhone7,由於店家當時正處打折中(店家:QAQ),所以一台基本上隻要5300左右就夠了。
5300×3=15900,還剩下4100塊錢。
然後購物清單上就多了一台筆記本電腦,林冰的——因為錢是她交的嘛,自然想要啥要啥。
至於店家那邊都快哭了,這人雖然不是電競選手,卻也是LOL裏麵王者段位的高手啊!而且全服排名也很高。但是千算萬算,就是沒算到今天遇到的這個挑戰者居然是個大神級的人!媽呀,兩萬塊錢啊,虧大了!
但是裝出去的X還想再收回來?都擺出去的廣告了,要是賴賬人家還能幹下去麼?
沒辦法啊,傷心欲絕啊!
等到林冰帶著三台iPhone7外加一台筆記本電腦過來時,店家差點吐血而死!三台iPhone7一萬五千六百塊,外加一台三千九百九十九塊的筆記本電腦,真正廢掉的隻有一百零一塊。
含著淚,給林冰結了賬,打包,然後送了她們走出店門。
店主看著她們離開的身影,咬牙切齒:“這活動虧本啊!我這輩子都不再辦了!”
然後林冰一行三人收獲頗豐,絲毫不管店主的感受——活該!誰叫他造價!
終於啊,被朋友說的“很可怕,很可怕”的那件事——買衣服,貌似要來了啊...但是是不是很可怕,試了才知道。
沒準他們是沒法自己買,羨慕嫉妒恨呢?
或者是別人幫他挑的很好看,不想讓別人也享受這個?
誰知道呢?管他呢?試了才知道啊~
於是就跟著她們三個走進了個名牌服裝店,然後不知道怎麼回事,林冰就瘋了!
不知道是不是那個“逛街技能包”在作死,但是肯定的是,林冰肯定是稍微有點瘋,一會兒去試試這件,一會兒試試那件。
“喂,林冰別瘋啊,剛幫你買了幾件,你好像沒穿過吧?”林初夏捂著臉道。
啥?剛給我買了幾件?
難道是之前“強加上去”的記憶?
可是如果是強加上去的記憶,會給我直接塞進來一堆記憶的。
難帶我已經修煉成“萬邪不侵”?女神紅包係統都奈何不了我的金剛腦?
管他呢,但是不能這麼瘋吧...之前自己完全不是這樣的!還是收點,收點!
於是林冰強忍著“逛街技能包”給的那份衝動,安安靜靜地跟著她倆去慢慢逛。
然後那倆人就開始不停地試,比林冰還瘋(目測)。
林冰:“你還說我瘋?你更瘋!”
但是能怎麼辦!
兩個人拿著幾件去試衣間試去了——反正林初夏有錢她花錢,在乎個毛線球啊!
那我也去挑點吧,反正我要麵對現實,去做一個真正的女生(神),活完下半生...啊不,是餘生...總覺得還有點問題,就這樣吧。
於是抱著幾件自己看起來最喜歡的四件休閑裝去了試衣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