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冰頓時無語,她到底是多麼好事啊!現在說要用錢買通一群小混混讓他們當手下,這可能麼?
那些混社會的有幾個不是出來塗逍遙的,什麼收保護費到處打架什麼的不都是逍遙混一生麼?如果花點錢就讓他們服的話,有可能還真的沒幾個。
雖說有想要錢的,而且這些人的數量不小但,是也不大,拿錢能找到的的估計也很少。
更何況即使真的想要錢的,認了個老大的話也不好跟別人臣服吧?那些老大都不是什麼省油的燈,有一部分也不是那麼能被金錢收買。如果手下的人被人用金錢收買走了的話他肯定會把那個手下打個半死,不仗義!
“可以,但是幾率不高。你要是想實驗的話隨時準備被打!”林冰說道,想起來了之前的那個新聞,那幾個歹徒被抓起來後說的話。
“當時她還想拿錢,但是在我的心裏,錢跟**,更何況還是一個這麼美的蘿莉,怎麼能是金錢可以比擬的?包括她身上的那塊和田玉!(警察內心:你特麼要玉不就是為了錢麼,要不你把玉留下!)”
(最終,這幾個歹徒犯故意殺人罪,**罪,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順序別管了)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後來這幾個歹徒不服,上訴。結果二審法院直接駁回訴訟請求。甚至連庭都沒開……)
後來還沒到死刑的時間,他們就已經在監獄裏被打死了。死樣極其的恐怖。就拿其中一個舉例,他全身多處粉末性骨折,蛋碎,就連經脈和丹田都被弄地粉碎。而且頭骨碎裂,大腦已經不知道變成了多少塊。內髒就不用說了,已經碎的一塌糊塗。身體的話更沒法看。簡直就是一灘肉泥!
要不是DNA(脫氧核糖核酸,細胞核主要組織)鑒定證明出他確實是歹徒之一,甚至沒人相信這個還是個人!
其實也難怪,真當黃家是小喵了?想惹就惹?他們殺了黃家唯一可以繼承家業的繼承人,怎麼可能還能好過?死了也得鞭屍啊!
(突然想起來之前世界的那個假作者,鞭屍不成反砸腳……)
“被打就被打唄,反正有你扛著!你不是說你靠譜麼,那就證明一下給我看啊!”黃夢琳嘿嘿笑道,反正她如此愛搞事情,這樣子也不奇怪。
“唔……我估計咱們也不用特地去找。去過時空沒問題的話,估計從玉器市場走到大排檔的路就夠了。那塊的話估計會碰到兩個窮凶極惡的歹徒。”林冰說道,但是她還是擔心一個問題。
如果這兩個歹徒當初帶著槍呢?前文說了非法持有槍支罪,也就是在他們的住處搜到了槍支。所以也難不成到時候他們持槍搶劫,如果如此的話林冰還真的應付不了。
雖然她可以用真氣配合精神力去做一個持立場,讓子彈反彈道別的方向上去。但是這個斥力場多不得。一旦多了估計就會出現什麼不可預料的問題。
例如精神力受損之類的,透支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