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洛施對著哥哥做了個鬼臉,扭頭去了廚房。
“瘋子,走吧,咱們去跑步,我感覺今天能支持跑一個來回。”包同學有了電腦的誘惑,頓時滿血複活,渾然沒了剛起床的萎靡。
“好啊!”陳楓笑的異常燦爛。
他之所以答應大頭的要求,無非是想清楚了一些事情而已。昨天晚上,自從記憶消失後,很長時間裏,一邊消除自己的不安,一邊開始自我反省。
回想自己得到天降奇遇以來,做的所有事情都透露著一股幼稚,雖然消化完了特工的記憶,但心態和閱曆等等方麵還需要不斷加強和領會。簡單說,就是他太小家子氣了。
沒抓住宋家這顆大樹,還有打過小家子氣,這兩點成了他昨晚反省的重中之重。所以他早上才會如此利索的答應下來。
不就是一台電腦麼?又不是買不起?又不是買了電腦大頭的成績就下降?他感覺自己過去就是太過心慈手軟或者想的太多,對兄弟和朋友太不信任了。
年輕人就是要鋒芒畢露,就是要張揚青春。
這樣,即便記憶都失去,也不枉此生。
這是他清晨四點多對自己人生的明悟。
咳咳咳,結果,今天早上大頭到大黴了。
怎麼說呢?因為包同學對此次長跑很有自信,所以陳楓同學不在壓製實力,沒有陪跑,獨自一個人用最快的速度猛的朝對岸衝刺。一開始包同學倒還跟的上,後來還沒過半呢,就掉車尾了。
陳楓同學因為昨晚的無力感,決定不在拖拖拉拉的去鍛煉身體,他采取最粗暴也是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不斷的運動,不斷的突破自己的身體極限。
有了腦中莫名的能量改造,他有這個信心。而事實確實和他想的一樣,即便全力奔跑,堅持一段時間後,他竟然並不怎麼疲憊。這讓他興奮的嗷嗷直叫,其結果是包同學還在中段的時候,陳楓已經從對岸的終點趕過來,
“加油,我在前麵等你喲!”
最氣人的就在這裏,陳楓這麼劇烈的運動,竟然還能看起來很輕鬆,速度不減不說,還能開口說話。這把包同學刺激的不輕,他才剛剛跑到四分之一的路程,就已經上氣不接下氣了,唯恐開口讓空氣倒灌進嘴裏。
人比人氣死人啊,大頭猛的咬牙,在心裏不斷給自己打氣,堅定的朝對岸跑去。沒有了陳楓在前麵領跑,他感覺這段路長了很多,這才剛開始就已經有了疲憊感。
認識到差距才有會上進,有了對比才會有攀比。作為同歲的兄弟,作為十八歲的熱血青年,豈能沒有攀比,豈能會被自己的兄弟比下去?正是抱著這樣的心,包同學才沒輕言放棄。
這個年齡段的人,自尊心最強。包同學雖然平日裏嘻嘻哈哈,但並不是什麼都不懂。在學校被陳楓救了也好,在小巷子裏看見陳楓打架也罷,大頭都明白自己的這個兄弟已經變了。
隨後一係列的事情,都印證了他的猜測。也因為如此,他沒個夜晚都轉輾反側,他可不想被自己的兄弟比下去。但陳楓有金手指,他沒有,這就注定他要付出百倍的努力才有追趕陳楓的資格。
正是認清楚了這一點,所以他才從一個腳步開始,一點一滴的通過不懈的努力從頭開始,這點許韻的感受最深。一個沒有金手指的普通人,從吊車尾到現在的班級前二十,中間通過了多少努力,寫壞了多少隻筆,陳楓並不清楚。
陳楓更不清楚,自己給大頭帶來了多大的刺激。
廚藝好到爆,成績吊炸天。
身手不可測,轉眼成土豪。
陳楓幾乎就是活生生的勵誌人物,隨著包同學知道陳楓的事情越多,他越感覺自己的不堪,這種不堪化作了巨大的壓力,把他壓的喘不過氣來,逼的他不斷努力不斷奮鬥。
他不想被自己的兄弟身上的光芒所熾傷,不想最後連兄弟都做不成,陳楓是他唯一的朋友和兄弟。
所以,陳楓教他什麼,他就幹什麼,從跑步,籃球,到後來的跑酷和長跑,不管付出多大的努力他都堅持下來了。他知道陳楓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他好,所以他默默的接受,並努力化作自己的本事。
就連殺人,他都二話沒說跟著去了,心裏從來沒怪罪過。
陳楓並不知道那天晚上,大頭其實並沒有喝醉,他爺爺是哈市人,從小跟著爺爺長大,早就學會了喝酒。
也是那個晚上,他想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