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勝利哥夫妻倆陸續回來,等我睡醒去衛生間,他們跟過來看我。我一打聽才知道,送我去醫院的時候,彩霞嫂子給交了一千五。
“大兄弟,我當時手裏隻有這麼些。你這七八天一共花了多少啊?”嫂子問道。
“我不知道呢,今天是我朋友給結的賬。嫂子你出的錢,等等我就還你。”我說。
“啊呀,不急不急。先把傷養好吧。這兩天郭蓉也該回來了。好有人照顧你養傷。”兩口子都是熱心腸,噓寒問暖大半天。一直到白鹿原麵館來送飯才離去。
本來,十天頭上郭蓉就該回來了,沒想到她給我QQ留言說:“因為工作有了些變化,要多在外麵一周。”
當然她也問了我的傷,我說已經出院回來了。慢慢養著。
說了這些,郭蓉就表示放心了。其實郭蓉的回來對我是一種壓力。她在外麵,我的心裏反倒有些空隙。
我不願意麵對郭蓉,主要是我的心已經不在她身上了。我承受不住一輩子名譽上的損害。
要不我們隻有一種辦法,徹底離開燕京到別處去。這樣的話,遠離刺激源,或許可以慢慢好起來。但那樣子,我則要像個隱姓埋名的小偷一樣生活。本質上和陳凱旋差不多,成為一個生活在套子裏的人。
這情景我忍得了一時,忍得了一世嗎?我又想起那個雨夜毆打妻子嚇壞孩子的醉鬼。懸崖勒馬,給自己也給別人一條出路。這是最好的。董老師說的,要買後悔藥就現在買。
除了因為沒錢買不起房,給不了郭蓉向往的安全感,我沒有什麼過錯。可是這個社會,貧窮是所有窮人的原罪。也許開始的時候郭蓉是被迫的,後來在金錢和物質許諾麵前,她就自願了。
比比我和郝明遠,我基本是樣樣都不如。除了年輕一些外,其餘的事事不如人。如果郭蓉真被郝明遠明媒正娶的話,比跟著我顛沛流離要好得多。
如果真要分手,那就是一拍兩散,誰也不要說對方不好。這樣以後還有見麵的餘地。分手了也能做朋友。好過一場,為何非要親家不成成仇家呢?
問題是,郝明遠會願意娶郭蓉嗎?這個估計可能性不大,最多也就玩弄一下罷了。有錢人都喜歡這種始亂終棄的把戲,最多打發幾個錢而已。從本質上說,這是一種賣淫嫖娼行為。
我沒辦法做飯,就有吃了一周的各種麵條。下周一的上午十點多鍾,董林潔打電話來問我病情。我說,現在還不敢落地。其他都好。
“那個,還沒回來嗎?”董林潔小心問道。
“沒有,她說是單位工作有變動。一下回不來。”我說。
“她去了哪裏?”
“說是韓國和香港。”
“姓郝的也到香港去了,也沒回來。”董林潔口氣悠悠地說。
“你怎麼知道,你們不是分了嗎?”我驚異地問道。
“是分了,但是知道的人很少。我們雙方父母都還不知道。郝明遠出門的事兒,是他媽媽說的。他媽還在醫院裏。唉,老人家是很忌諱骨折的。”
“現在是你在管著那老婆子啊?”忽然,我沒好氣地挖苦道。
“喂,你怎麼說話啊?什麼老婆子,那是我兒子的奶奶!中醫管理局副局長,退休的。”董林潔對我說話的口氣很氣憤。
失去董林潔這樣的兒媳婦,我估計她公公婆婆是舍不得的。出於家醜不外揚的考慮,也是害怕老人家心裏接受不了,就先保密。不管是誰的過錯,離婚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
“副局長啊,看把自己的兒子教育的?你公公呢,是不是和你前夫似的......”不知不覺我就油滑起來。因為我和這女人間那層你知我知的情分,我給了自己油滑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