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教授撈外快也很嗨
人史
作者:廖保平
教授薪水時常被拖欠
民國教授薪水高,曆來為人們津津樂道,知之者眾矣,不必多說。但是,民國教授薪金雖高,拖欠之事常有,且一拖半年之久,則未必有多少人知曉。
顧頡剛在北大擔任助教,法定月薪100元,20世紀20年代1銀圓約合今人民幣40元以上,考慮到當時的物價水平,即一個四五口人的勞動家庭,每月11元就可以維持,顧助教的收入是相當不錯的。卻常常被拖欠,據他在1925年的日記所載:1月薪金,拖欠半年後分三次領取,到6月17日取22元,6月25日取70元,7月16日取8元;2月薪金,拖欠4個月,到6月24日取100元;3月薪金,拖欠將近半年後分三次領取;4月薪金,拖欠將近半年後分兩次領取。
長時拖欠薪水,讓顧頡剛難以維持生計,隻好向別人借錢。1926年6月6日,他在日記中寫道:“最近手頭幹涸已極,後日須付房金。沒有法子,隻得向適之先生開口借錢,承借60元。予感極。自想予家非無錢,父大人亦不肯寄錢,但我意以種種牽阻,終不能向家中取錢,番有賴師友之濟助,思之悲憤。回家後哭了一場。”
拖欠也就擺了,更讓人無奈的是經常不能足額拿到,其時任北大教授的李宗侗後來回憶說,“我在這四年中(1924至1927年)薪金是每月兩百二十銀圓,但是事實上,我每月隻領到一百一十元,恰好是半薪。”
到了抗戰時期,軍費開支龐大,政府財政拮據,教師薪水減少了兩三成,加之物價飛漲,教授們生活十分困窘。就算在正常時期,薪金不拖欠,足額發放,也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不是家口眾多,就是揮霍過度,錢總不夠用。
1919年,魯迅在北京買下一個大院落——八道灣11號,一家人得以團聚。照說魯迅和周作人的薪水收入都不低,供養一大家子十三口加上幾個用人,應該相當輕鬆。但由於羽太信子(周作人妻子)掌握家庭開銷,揮霍過度,經常入不敷出。
許廣平在《魯迅回憶錄》中談到:有時茶餘飯後,魯迅曾經感歎過自己的遭遇。他很淒涼地描繪了他的心情,說:“我總以為不計較自己,總該家庭和睦了吧,在八道灣的時候,我的薪水,全行交給二太太(周作人妻子),連周作人的在內,每月總共有600餘銀圓,然而大小病都要請日本醫生來,過日子又不節約,所以總是不夠用,要四處向朋友借,有時借到手連忙持回家,就看見醫生的汽車從家裏開出來了。我就想:我用黃包車運來,怎敵得過用汽車帶走的呢?”
稿費與版稅羨煞今天的碼字工
為了生存,或是為了開拓更寬的財源,民國教授經常在外麵賺外快。
賺稿費和版稅,是教授們賺外快的一大途徑。當時的稿費和版稅標準可不低,在官辦報刊發表文章,稿酬每千字4-5元;民辦刊物的一般稿酬為每千字1-3元。田漢在1935年到1936年間在《新民報》上發表劇本、評論、詩歌、散文共40萬字,共得稿酬1200元,基本上是千字3元。魯迅的文章一般稿酬是千字3到5元,胡適是千字5元,甚至更高。商務印書館元老張元濟日記1918年2月2日載:“胡適之寄來《東方》投稿一篇,約不及萬字,允千字6圓。此連空行在內。”也就是說,胡適這一篇文章就約有60元收入,相當於當時一個縣長三個月的薪水,足見當時文章之值錢,羨煞今天的碼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