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我帶你到另一個地方。”馮展拎起那個人,飛身越過牆壁,跳到了牆的另一麵。
“說吧。”馮展將那人丟到地上。
“我說,我說!”見識到馮展的手段,那人哪兒還敢有半點隱瞞?
原來這次高利貸是青龍幫的二當家的指使的。二當家的和李達是在酒吧認識的,二人脾氣相投,很快就成了一對親密的狐朋狗友。李達是靠著親戚關係才能夠弄到錢,後來好像是因為和自己的堂哥鬧掰了,手上的錢被自己的伯父給端了,沒錢鬼混的李達就將手伸到了旁邊的朋友。而蔣春峰在那個時候去找他商量開公司的事情,之後的事情就很簡單了。
缺錢的李達用一個空架子的公司騙蔣春峰說這個公司是想要兜售出去的,但是要兩百萬才行。而蔣春峰就算是將家裏的房子抵押了出去才湊到了一百多萬。於是李達就介紹了二當家的給蔣春峰,說這是他道兒上認識的兄弟,若不是看在他李達的麵子上,還不肯放錢給他蔣春峰呢!單純的蔣春峰遇人不淑,竟然信了李達的話。在向二當家的接了一百萬高利貸後,將二百萬華幣全部投了進去。
可惜,買家終究是敵不過賣家滑,李達悄悄的將合同改成了二百萬隻賣給他一個房子,裏麵的所有設備,職員之類的全部都不屬於他蔣春峰的!
而蔣春峰隻是在看了一下初表後,就沒有檢查第二次真正簽約時的合同!粗心導致大錯,僅僅幾個月的時間,等到錢全部到了李達賬戶上的時候,蔣春峰才發現自己買到的不過是一個不足七十平方的辦公室而已!而裏麵所有的涉筆什麼的已經全部被搬空了!
當他想要將這一切述諸法律的時候,卻發現合同上的條款已經不是自己最初看到的那個了!也就是說,這個合同是自己同意了的!
之後的事情馮展就清楚了,幾個月後銀行催款,黑社會討債,走投無路的蔣春峰拚死逃到自己那裏,沒想到卻被二當家手下的二龍給盯上了。當得知蔣春峰確實沒錢的時候,他也就想著將蔣春峰弄死就得了!至於馮展,隻不過是被城門之火殃及到的池魚而已。
本來一切是可以就這麼結束了的,畢竟蔣春峰的錢已經沒了,人如果也死了,這事兒就算了了。
但沒想到的時候,等到火被撲滅之後,超市裏卻隻有一具屍體,經過專家的仔細鑒定,是馮展的!這下二龍已經熄滅的小心思又活躍了起來。既然蔣春峰沒死,那或許還可以從他的身上再壓榨出一些油水來!
畢竟二當家的已經說過了,自己已經賺夠了,以後從蔣春峰身上搜來的錢,隻要上交一半就行!如果可以要回來的話,一百萬現在利滾利已經漲到了三百五十萬,一半也就是一百七十五萬,分給小弟們五十萬,自己還可以得到一百多萬!這可是一大筆錢!二龍哥自然不會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