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新墨西哥州的富瓦社區,生活著3名流浪漢,他們持有行乞證,並在這個社區生活了13年。但在1998年11月6日,新墨西哥州政府卻通過了一項法案,對行乞10年以上的乞丐停發行乞證,理由是他們已非常富裕,不再具有行乞資格。沒辦法,3名流浪漢隻好離開新墨西哥前往佛羅裏達。
當富瓦社區的薩姆神父聞知此事後,立即表示反對,並致信州政府,要求把3位乞丐重新召回。他說,社區裏不能沒有乞丐,州政府的這種做法,完全是對善良人的褻瀆,是對人性的漠然和不尊重,該法案必須進行修改。
起初,大家都以為薩姆神父是出於對弱者的同情,因為在上帝眼裏,人是無貴賤之分的,無論是富人還是乞丐都是上帝的子民。可當《基督教科學緘言報》就此事采訪薩姆神父時,發現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薩姆神父是這樣說的:40年來,我曾在富瓦等6個社區擔任神父,這6個社區的人口和富裕程度都差不多,可是其中有一個社區找我解決心靈問題的人最少,來教堂懺悔的人也不如其他社區多。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難道是這兒的人不夠虔誠嗎?有一段時間,我非常困惑。後來我發現,原來這個社區有一家孤兒收養中心,那兒有5名孤兒,正是這5名孤兒給他們帶來了福音,因為孤兒喚起了他們的善行,孤兒使他們有了行善的地方。而經常行善的人,心靈是不會出現問題的,再說心靈出現問題的人去行善,心靈也會得到慰藉。富瓦社區的3名流浪漢,也是富瓦社區的福音。現在把他們趕走了,富瓦社區的人想通過布施獲得心靈安慰和滿足的機會也就沒有了,作為一名神父,我能接受這樣的法案嗎?
薩姆神父的這段話,後來被刊登在《基督教科學緘言報》上,結果在新墨西哥州引發了一場抗議州政府《11·6法案》的大遊行。2000年1月4日《11·6法案》被取消,3名富瓦社區的流浪漢,被警察護送著從佛羅裏達返回新墨西哥州。
在迎接3名流浪漢歸來時,富瓦社區的人全部出動,他們舉著標語,喊著口號,歡呼他們的勝利。其中有這樣兩幅標語:“花時間去幫助別人,會醫治自己的創傷”、“一個小小的善舉,可媲美於運動一小時後所得的舒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