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流行學派也許要提出答辯,說我們所提到的是關於對財產、對人身的非法損害行為,並非有用之物的正當交易,並非私人經濟中那些有益無害的事業,國家對於這些是無權加以限製的。當然,隻要這些事業的確有益無害,國家是無權過問的;但是就事業本身、就世界一般貿易來說確是有益無害的事業,就國家的國內貿易來說卻可能成為有害的事業;反過來說也是如此。當和平時期,從世界主義觀點來看、商船私掠是非法活動;但是在戰爭時期,政府卻讚助這種活動。故意傷害人命在和平時期是罪行,在戰爭中卻是責任。火藥、子彈、軍械的買賣在承平時是允許的,但是誰要是在戰時向敵人供應這類物資,就要當作賣國賊來處分了。
基於同樣的原因,國家為了民族的最高利益,不但有理由而且有責任對商業(它本身是無害的)也加以某種約束和限製。所謂禁止或保護關稅,與流行學派那種強辭奪理的說法恰恰相反,它對於個人怎樣運用他的生產力和資金這一點,並不發號施令;它並不向這一個作出指示,“你的錢必須用來造一隻船或建立一個廠”,也不向那一個規定任務,“你一定要當上一個船長或土木工程師”;任何個人在哪裏運用、怎樣運用他的資金,他要選擇哪一類職業,這是由個人自己決定的事情,它是絕對不過問的。它隻是這樣說:”為了我們國家的利益,這些或別的一些商品應當讓我們自己來製造,但是我們由於處於與外國進行自由競爭的情況下決不能獲得這種利益,因此在我們認為必要的限度以內,對這種競爭加以限製。這樣就不但可以使投資於這些新工業部門的人以及把身心力量貢獻於這些新事業的人獲得必要的保障,使他們不至於損失資本或失去他們所選定的終生職業,而且可以誘使國外商人和技工連同他們的生產力投奔到我們這邊來。”在這樣情況下,它一點也沒有束縛私人事業;相反地,它使國內個人的、自然的以及金錢上的力量有了更加廣闊的活動領域。因此關於國民個人知道得更清楚、更加擅長的那些事,它並沒有越俎代庖;相反地,它所做的是,即使個人有所了解、單靠他自己力量也無法進行的那些事。
流行學派認為保護製度足以造成國家權力對私人資本、私人事業活動不公平、違反經濟原則的侵犯;如果我們考慮到,允許我們私人事業遭受這樣的侵犯行為的是國外商業規製,隻有靠了保護製度的幫助,才能使我們與那些國外商業政策的有害作用相抵抗,那麼流行學派的那種論點的荒謬,就顯得更加突出。假使英國人拒絕接受我們的穀物,把它排出市場,他們的做法豈不就是迫使我們的農業家減少穀物產量,減去在自由輸入製度下得以運銷英國的那個數量嗎?假使英國人對於我們所產的羊毛、酒類或木材定了那樣高的進口稅率,以致使我們在這些方麵的出口業務大部分或全部陷於停頓;這樣的結果,除了表明英國國家權力在這個限度上限製了我們若幹生產部門的活動,還有什麼別的意義呢?就這些情況來說,顯然表明,國外的法製在支配著我們的資本,我們個人的生產力,如果不是由於國外的規章製度,是不會產生這樣的結果的。由此可見,如果不靠了我們自己的法製,在以我們自己國家利益為前提下指導我們自己的國內工業,就不能防止外國以它們自己的實際或推定利益為依據,來限製我們的國內工業;在這樣情況下,無論如何對我們生產力的發展總是不利的。一個情況是聽任我們的私人事業處於以外國利益為依據的外國法製的指導之下,還有一個情況是我們的事業由以我們自己利益為依據的自己的法製來指導;難道前一個情況對於我們本國人民反而會更加有利、反而是一個更聰明的辦法嗎?如果處於前一情況,作為一個德國和美國的農業家,就得逐年留意英國國會頌布的法令,從而摸出那個機構的意旨對於他的穀物或羊毛的生產究竟是要加以鼓勵呢還是要加以限製;處於後一情況時,他自己國家的法製在對國外工業品的關係上對他規定了某種限製,但是他全部產品的行銷卻有了保障,使他決不會再受到國外法製的侵犯。試問,難道這位德國或美國農業家在前一個情況下反會感到他所受到的束縛比較少嗎?
假使這個學派認為保護關稅將使國內經營工業者居於壟斷地位而對國內消費者不利,這樣的論據也是非常脆弱無力的。在保護製度下使國內工業有了保障,國內市場由此獲得的利益是人人可以自由享受的,絕對不是一種不公開的壟斷而是一種特有權益,這種權益凡是我國人民都線獲得,除外的隻是外國人民;外國人民他們自己也享有同樣的這種“壟斷”,我國人民隻是借此使自己和他們立於同等地位,這就使施行保護製度的主張更加理直氣壯了。這種權益既不是使生產者專享其利,也沒有使消費者受到不利;因為如果資生產者在開始時獲得了較高價格,他們所冒的風險也是大的,因為一切工業在開創時總不免有發生巨大損失和犧牲的危險,他們是要同這種危險作艱苦鬥爭的。但是在消費者方麵盡可放心,這種非常利潤決不會達到過高程度或長期存在,由於繼起的國內競爭,不久必然會使價格降低,且會降低到在外商自由競爭局麵下相當穩定的價格水平之下。工業品最主要的消費者是農業家,如果說他們也須付出較高代價而受到不利影響,這種不利影響是可以從另一方麵獲得補償而大大有餘的——這時農產品的需求有了增加,價格也有了提高。
流行學派由於把單純價值理論與生產力理論混淆在一起,從而發生了又一詭異的論據。它說一國的財富不過是國內一切個人財富的綜合,要談到刺激生產,累積財富,在這一點上各個人的個人利益要比國家的一切規定有力量得多,因此得出結論說,對於各個人累積財富的活動,如果聽其自然,不加幹預,國內工業就能夠獲得最大發展。這個論點未嚐不可以同意,但是流行學派希望由此得出的結論卻是我們所不能容忍的;因為問題的焦點,象在前一章裏已經指出的那樣,並不是通過商業限製來直接增加國內的交換價值的量,而是在於增加生產力的量。但是國家生產力的綜合並不等於在分別考慮下一切個人生產力的綜合;這些力量的綜合量主要決定於社會和政治情況,特別有賴於國家在國內分工和國內生產力協作這些方麵進行時的有效程度,這一點在前幾章裏已作了充分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