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很快就把周媛以故意殺人案的名義給帶了回來,因為我們在她家真的發現了唐聞天剩下的屍體。現場的唐聞天屍體很糟。
他的手腳都被砍斷,坐在椅子上,很滑稽,眼睛緊緊的閉著,沒有絲毫痛楚的模樣,看起來還有些享受。
在他的周圍全都是鮮血淋漓,還有些蒼蠅在周圍嗡嗡的飛著。味道已經從浴室給蔓延出來了,其他的房間一切正常,除了浴室。
在廚房的垃圾桶裏,我們發現了帶血的水果刀,鑒定發現,血上的痕跡就是唐聞天的血跡。估計這個就是來砍殺唐聞天的凶器。
在周媛的臥室牆上,我們看到了周媛貼著陳玉和唐聞天的結婚照,隻是上麵他們的臉已經麵目全非。而在他們照片的旁邊,有兩個字:該死。
伍思說:“這就是那根帶血的鉛筆上寫的字。”
該死,因為你傷害了我,所以你該死;該死,因為你拋棄了我,所以你該死;該死,因為是你,所以你該死。
最後,才有了原本幸福的家變得支離破碎。或許最無辜的是陳玉吧,她隻是“奉命”結婚,沒想到因此丟了性命。
而唐聞天呢,把別人的命當做雜草,必要的時候還要鏟除一下,全然忘記那株雜草以前是朵鮮豔的花。
我看到了周媛的日記本,日記本上已經泛黃,時間是十年前,周媛的字很清秀,清秀中泛著淚花。
致青春,我第一次喜歡一個人。
我看到你的第一次,並不覺得你長得好看,因為當時的你很讓我討厭。你坐在我的後麵,每次都要拉我的頭發,我很討厭你。
那個時候的我心裏很軟弱,想怒斥你,但是嘴上卻說的軟弱無力,我都有點想咬牙自盡了。
你說你叫唐聞天,想借我的作業抄抄,我本來不想借你的,但是後來鬼使神差的還是轉過身看了你一眼。
我才知道是我自作多情,你在和你同桌說話,那天陽光剛好映在你的左臉頰,我也剛好看到了。我知道,我好像對你有點心動。
“我叫周媛,周末的周,暖的日字旁換成女的那個媛。”
你看著我莫名其妙的介紹之後,茫然的說你已經知道我叫什麼了。我當時心裏好像有點甜,之後我就偷偷的跟著你,知道你會去吃學記的冰棍,喜歡吃裳品的麵包,後來你和一個叫茹萍的女孩談了戀愛。
我心裏別提多難受,再之後我就沒有再關注你了。我快要把你忘了的時候,你卻找上了我。你說你爸爸再娶,還有了一個討厭的妹妹,你那天跟我說了很多,也喝了很多酒。
再之後,你和我在一起了……
我覺得我和你在一起很幸福……
為什麼,你為什麼要這麼對我!!
從這裏之後,就斷了日記,隊長聽到我喃喃自語,一時間有些沉默,或許周媛也很苦。她也是被人傷害了,才會從最初的單純到現在精明狠毒。
伍思說:“周媛很喜歡這個唐聞天,但是唐聞天拋棄了她,果然唐聞天就是個渣渣。”
我把日記平整的放在了桌子上,說道:“唐聞天也是自作自受吧,不過害了兩個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