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準備好回複後,並不著急送送去市規劃局。
我先去向陽村找陳大叔,看看他有沒有收到什麼風,陳大叔一見我就悄悄地對我說:“我聽村長說,拆遷指揮部要拿你開刀,你準備好了嗎?”我說:“是嗎?我該如何準備呢?”說著我把那份市規劃局發出的《通知》拿出來遞給陳大叔看。
陳大叔看後說:“補償、安置提都不提就限令你7天內自行拆遷,亂來的,不用管他,不用怕他”
我說:“不是怕他,是他們在設套給我”
我又將跟楊律師通話後的看法大致告訴陳大叔,陳大叔將覺得有道理,就對我說:“你要做好準備,要爭一口氣,我支持你”
一連6天,我既沒有去找市規劃局,也沒有去找拆遷指揮部,更沒有自行拆遷。
第7天早上,周副主任打電話過來了,約我去做最後的協商,這次,周副主任的口氣好像更強硬了,他說:“舒老板,這是對你廠進行強拆前的最後一次工作,希望你好好配合”
我說:“周主任,我一直都是很配合很支持你們的拆遷工作的,我不要一分錢補償,還自己拿150萬元出來支持你們拆遷,我都願意,我哪些不合理的要求你可以指出,大家再協商”
周副主任說:“廢話就少說了,你要在商業大道邊拿回10畝地是根本不可能的,別做夢了。你明天不拆的話,商業大道馬山就要停工了,所以今天談不妥的話,明天就可以采取先拆後補的方案”
我說:“先拆後補是不可能的事”
周副主任聽後就說:“你不識時務,我也沒辦法”
最後協商不成,中午,不知從哪裏開來了兩台鉤機放在我的廠房旁,我明白,這是拆遷指揮部故意造成兵臨城下的情景,逼我就範。
我不能再等了,下午上班時間一到,我就馬上帶齊材料,風風火火的趕到市規劃局,把準備好的那份寫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1條的規定,對胡副局長提出批評和建議,現限令胡副局長在7天內自行辭職,否則後果自負。的回複,每個科室派送了一份。
大概派了7、8份後,我立即感覺到規劃局的整個辦公室立即議論紛紛,一下子熱鬧起來了,有人竟然將我的那份回複自行複印出來互相傳看。
這時,胡副局長還未回到辦公室,我見他的辦公室門沒有上鎖,是虛掩著的,我就進去放了一份在他的辦公桌上,然後坐著在胡副局長的辦公室裏等他回來。
我坐了大概十分鍾左右,一名中年男子怒氣衝衝地走進辦公室,見我坐在裏頭,有的意外,衝口就問:“你是幹什麼的”我與胡副局長並不認識,我見來人中等身材,略胖,一副成功人士的派頭,估計此人一定是胡副局長。
於是我就說:“我是找胡局長的”
“什麼事?你是誰?”顯然他就是胡副局長,我的估計是正確的。
“我是來規劃局發送回複的,我叫舒昌武”我故作鎮靜的說這,還隨手遞上一份回複給胡副局長,這時我發現了胡副局長手裏,已經拿著一份跟我遞上去的是一模一樣的資料。
胡副局長凶凶的瞪了我一眼,並不伸手出來接我遞上去的回複,我見胡副局長徑直走到他的大班椅裏,坐了下來,麵色鐵青。
胡副局長一會兒看著回複,一會兒瞪著我,終於,胡副局長忍不住了,隻見他跳了起來,走到我跟去,用手指著我的鼻子,大聲地責問:“你這算是什麼意思,算是恐嚇我嗎?我就不相信,我堂堂一個局長,就搞你不定,我要你一分錢補償也拿不到,我馬上就對你的廠房進行強拆”
我故意裝出平心靜氣的樣子說:“胡局長,你又何必如此動氣呢?我知道對房屋進行強拆的,應該隻有法院才有這個權利,你規劃局是沒有這個權利,我對你提出的批評和建議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1條的規定,你對我的強拆又是根據什麼法?第幾條的規定呢?”
胡副局長還是怒氣衝衝指著我說:“走著瞧,看我怎樣收拾你,有你好看的”
我說:“胡局長,你想怎樣就怎樣,我可以奉陪。不過我要告訴你,你爬到今天這個位子,是來之不易的,你要珍惜啊!你依法辦事,我奈何不了你,但你要是胡作非為,侵害我的權益的話,我會怕你嗎?娛樂城的保安隊長,他還是部隊的散打高手,都被我一招放到,這時盡人皆知的,你我無仇無怨,你執意要收拾我的話,我是不會坐以待斃的”
胡副局長聽後麵色鐵青,一下子說不出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