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民警值班,接到一女子電話:“我現在在未名湖邊,我不想活了,我想自殺。”
出警中隊的幾個民警立即一起去湖邊搜索。
大約搜了兩個小時,隻找到一雙鞋,同事估計可能來遲了,人已經跳下去了,隻有等天亮再增加人手看能不能打撈了。
回隊車上,隊長吩咐,必須查看報警時間與出警時間,做好記錄,以備死者家屬起訴警隊出警不及時。
剛回到警隊,又接到該女子電話:“警察同誌,我家裏人找到我了,我已經回家了,但我的鞋丟了,能不能幫我找回來……”
隊長正想安排人把鞋子給送去,隻聽手下幾個齊聲說:“好吧,你要是叫我們把鞋送回去,我們也不想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