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初,轄區一個女老板非法拘禁農民工。 所長本著“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定要拘留她。 女老板說:“你今天把我拘留了,我明天就能出來,你何必非要得罪我呢。”所長發飆:“你要是明天就能出來,我警察都不當了!” 好多人找所長說情,一律沒好使。所長老爸也來幫說情,被所長罵了回去。所長堅持把她報批了十五天拘留,送進了拘留所! 結果第二天,那女老板就真的來看所長了。 所長無語,不過他說話沒算數,仍繼續當他的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