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一法製科科長,國內一所著名政法大學畢業。 畢業後一直在警局法製部門工作,曆經了警局從粗放型執法、精細型執法到嚴格、規範型執法的各過程。 科長每天要麵對大量的案卷、證據材料,從中“挑刺”,力求完美。 時間一長,科長做任何事都吹毛求疵,尤其是對自己的手不放心,總是懷疑手上有很多細菌,隻要一有時間就不停地反複洗手。同事們戲稱他洗手上癮了。 終有一日,同事們發現他竟然把自己的手洗破了,滲出血來。警局領導得知此事後,強迫他入院休息治療,把洗手的癮戒了再來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