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一天夜裏有人舉報,說一度假村內有賣淫嫖娼。一幫警員趕至現場,將幾對當事人帶回。
經查,全是婚外戀,第二天通知家屬各自領人回家(那時執法少人性化,現在已大多不管)。
其中有一悍婦,其夫來領人,辦好手續,出門,此女照其老公屁股一腳,大罵:“你來幹啥,你不來我也能回家,來這丟人現眼!”
另有一對青年男女,經查情人關係,通知家屬來領人。
男青年妻子來後,經過比較,長相身材氣質超過男青年情人數倍,警員們都唏噓不已。
其妻問:“家裏有沒有?”
答:“有”
妻複問:“管不管夠?”
答:“管夠。”
妻怒:“管夠還出來扯什麼淡!”
遂領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