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接警稱,一女子被一輛過路車壓過水溝濺起的水弄髒了衣服,雙方爭吵。 到現場告訴雙方:“這等7」、事,自己協商!” 駕駛員道歉,女子不肯,又提出賠錢,女子未置可否。 沉默片刻,隻見駕駛員脫去上衣,把衣服往水溝一丟,又踩上兩腳,隨後又穿上,怒對女子道:“現在可以了嗎?我比你濕得還凶!” 女子驚詫,上電動車急馳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