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曾經有個ampquot流氓ampquot愛過我!(1 / 3)

【超催淚,看完我哭了一天一夜:

第一次見到雷是在一個我記不得名字的酒吧,我喝的很多。其實我並不喜歡這種燈紅酒綠的地方,但我失戀了;其實也不是第一次失戀,但我討厭被人騙,為什麼男孩子總是愛騙人呢?

酒精麻醉了我的大腦,有人遞給我一包東西,讓我試試,我不假思索就放進了嘴裏,在接下來的幾秒裏覺得身體在迅速興奮,似乎被火焰灼烤著,有種要發泄、要跳舞的衝動。於是我走進了舞池中央,瘋狂的舞動起來……

我不知道自己當時是多麼的過火。

隻知道突然之間我的雙腳離開了地麵,一雙有力的手攔腰抱起了我,不顧我的拍打,扛著我走出了那間酒吧。

那是我第一次被一個陌生男人“扛”著,第一次茫然地失去矜持和防衛。

到了雷家,我被扔在一張皮椅上,頭還是陣陣的痛,可是已經清醒了很多。

在繚亂的煙霧中我看見雷,坐在一張充氣沙發上,抽著煙。

他給我的第一印象,絕對是個流氓:斜叼著煙,迷亂的眼神,緊皺的眉,皮膚竟也白皙,右上臂紋著一條龍。

“你是黑社會的?”這是我第一次和他說話,幼稚到我自己都收口不及。

雷隻是望了我一眼,用不屑的眼神。

“你這麼年輕,不好好生活,去做黑社會。”我理智完全清醒後開始對自己的安危擔憂起來,一邊純粹在沒話找話,一邊偷偷地四下打量著周圍環境,考慮著怎麼脫身。雷換了支煙,叼在嘴裏,撥開堆滿雜物的桌子,找到一個一次性打火機打著了火,狠狠吸了一口。

“好像是你在酒吧吃搖-頭-丸吧!”他開口了。“自已都不是好人,怎麼說別人?”

我不由得覺得害怕,剛才吃的原來是搖-頭-丸。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臉有些發燙,如果家人知道我吃這東西就慘了。

“第一次去酒吧?”他問我。

我點點頭。

“以後一個女孩子不要去那種地方!”

我突然又覺得雷不像壞人。看他樣子也就與我一樣二十五六歲,怎麼就進了黑社會呢?

“家在哪兒,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走。”我忙不迭地站起來,朝門口走去。

我輕輕地在外麵關上門,鬆了口氣,還好他沒有傷害我。

雷住的是公寓的房間,大約在五樓,我下了樓才發現這個地方我一點都不認識,我根本就不知道怎麼回家。

站在馬路邊,我很頭疼。

身後傳來腳步聲,我回頭一看,是雷。

他一聲不吭,朝著我右手邊走去,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跟著他,從他的背後看,他不算高大,肩膀卻很寬,走路的時候有種昂然的男子氣概。令我不由自主地默默跟隨。

總算到了人多的地方,我提著的心也放下,雷攔了輛出租車,在拉開車門的時候,我遲疑著轉頭對他說:“今晚……謝謝你啦。你叫什麼名字?……”

他揚了揚眉毛,臉上有種捉弄的表情,說:“不用知道我的名字,我隻是個混黑社會的流氓。”

我張口想說什麼,一時語塞,他笑著湊到我耳邊,輕聲說:“告訴你,你的腰好軟。”

我的臉驀地漲紅,氣得轉頭鑽進車子,把門狠狠關上,吩咐司機開車。

那天回到家,爸爸知道我去了酒吧,狠狠罵了我。他說警察的女兒怎麼可以去那種地方。

爸爸是警察,而且是個大隊長,被他抓的壞人不計其數,再讓他知道我和一個流氓逗留在一起,那後果真是不可設想。

僅僅睡了幾個小時就得起來上班了,打開衣櫃,我挑了一套蘋果綠的套裙,在化妝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昨晚雷的充氣沙發就是綠色的。

為什麼想那個男人?他跟我隻是萍水相逢,我們根本是兩個世界裏的人。我對著鏡子笑了笑,套上精致的白色皮鞋,拎著包出了門。

到了公司所在的大廈,擠電梯的時候碰到家明。我第一次對他常穿的粉色襯衫感到無比的厭惡。衣冠楚楚。電光火石的刹那,我又想到雷。

下班後,我順路去了爸爸的警局。

去之前我可萬萬沒想到,我跟雷的第二次會麵是在那裏。

他的手上還帶著手銬。頭上仍在流血,身上都有打鬥的痕跡。

我躲避不及,愕然間生怕雷認出了我。

可是雷隻是看著我,我感激他沒有跟我說話。

“爸爸,剛才那個人犯了什麼法?”我在家的時候問爸爸。

“攜毒,不過我們搜他身的時候已經沒有了。”

“那怎麼樣了,後來?”我急切的問。

“先放了他,女孩子家不要問這麼多。”

聽到說放了他我才放心下來,我不知道自己怎麼會為這樣一個小流氓擔心。我不肯承認,他那種似笑非笑的表情對我有多大的殺傷力。

一定是鬼迷了心竅吧!我居然買了水果去看雷。可我忘了他的家。

隻能先坐出租車到上次他送我上車的地方再慢慢憑記憶找他的屋子,還好我記性還不錯。

站在他的門前,我的手伸出去又退回來,實在沒有勇氣敲門。我是不是瘋了?為什麼對一個經常出入警察局的小流氓這麼關心?權衡再三,我轉身欲走,門卻突然開了。

他看見我,吃了一驚。

“我……,我來看看你。”

他也沒有回答我,開了門,讓出條縫給我進來。

“有事麼?”雷問我。在他臉上,看不是到底是厭煩還是喜悅,似乎冷冷的。

“我在警局看到你受傷了,就來看看你。”

“那個人是你爸爸!”

“嗯!”

“有個警察爸爸,還來找我這個混黑社會的?”

“我不相信你會攜毒!”

“為什麼?”他的神色似乎有些嚴厲,看著我的眼睛。

“你上次救我,所以我不信。”我喃喃地說,有點畏縮。

雷不屑的笑了。

那是雷第一次對我笑。盡管是那樣的不屑,可他對我笑了。

在那一刻我有前所未有的一種感覺,似乎命運安排了一些我無法預料的東西,等在我的前路。也許布滿荊棘。

但當時的我怎能預料?我僅僅是以為,我被愛情撞了一下腰。

我幫他清洗了頭上的傷口,笨拙地纏上紗布,繞了鬆鬆的一圈,手一抖,紗布團“啪”地掉到地上。

他看了我一眼,皺皺眉,伸手從地上撿起紗布,拍了拍,自己往頭上纏,我發窘地看著他,沒有想到他嫻熟得幾乎是優雅地把自己包紮好,鬆緊適度,看著比我纏的那個木乃伊舒服多了。

大概他經常傷痕累累,都練出來了吧!我想。

“你不要做小混混了,去找份工作吧!”我勸他。

他隻是看著我。又開始四下找煙。

終於給他找著了,摸了個打火機點著,深深吸了一口,問:“你是做什麼的?芳名?”

我感覺臉上有不爭氣的發燙,低聲說:“我叫沈君威,我……”

他突然笑起來,幾乎被煙嗆住:“我沒聽錯吧,你叫沈君威?別克君威的君威?”

我的臉終於徹底紅到脖子根。幾乎是咬牙切齒地說:“那又怎樣?不能叫這個名字嗎?誰規定女孩子就地叫什麼芳啊霞的?……”

他竭力忍住笑,搖搖頭,說:“至少我身邊的女孩子沒有叫這種名字的,你父母怎麼給你起的?”

我回避他的目光,說:“我父親是警察,希望能生個男孩子,接他的班,懲奸鋤惡。可惜我是個女孩,個子矮小,體育又差,連警校都沒資格報。”

他吐了口煙圈:“懲奸鋤惡?當警察就能懲奸鋤惡?或者說,懲象我這樣的邪惡之徒?”

“不是!你不像壞人!”我急了,脫口而出。

“為什麼!”

“直覺!女孩子的直覺是很準的!”

他冷冷地看了我幾秒種,狠狠地說:“小黃毛丫頭,你知道什麼?你整天穿著漂亮的套裝,出入於高檔寫字樓,以小布爾喬亞自居。你知道這個城市每天要死多少人?又有多少和你同樣年紀的女孩子吸毒、賣*,甚至一夜之間就消失?”

他的話讓我感到全身冰涼。是的,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

而且他說“至少我身邊的女孩子”。他身邊,有很多女孩子嗎?

可我嘴巴還是很硬:“有什麼不懂,不就是打打殺殺嗎?”

這時候門開了,進了一個人,染著紅色的頭發,穿著黑色緊身褲。

“雷……”他叫了一聲,然後發現我站在雷的身後,他打了個哈哈。

“你女人?”

我咬了咬嘴唇,討厭他的用詞。

“我是他朋友!”我對進來的那個家夥說。

“嗨,雷,有女人也不告訴我。”那家夥根本沒搭理我。

“你小子別亂說!”

“這下發了,大哥說你那麼賣命保護那批貨,要提你了!”

“阿清!”他狠狠地製止了阿清的話。

我知道雷是嫌我在場,不方便。可我還是希望他多說一點,讓我多了解這個流氓一點。

我告訴我的好友Helen我認識了雷這樣的人,她笑我是不是瘋了,可我堅持說雷本質不壞,我還說我想挽救他。

Helen笑得美麗的卷發都在顫抖。“我說你吃錯藥了。別告訴我你不知道家明對你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