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經被官兵追殺了近三十年,最後他不得不隱居在山林裏生活。但是這並不代表著他對榮耀世界消極。
他早已喜歡上了這種無拘無束,不在那些製度的管束下。他姓李,名白,字太白。
李白輕輕放下他手中的劍,並解下了掛在腰間的葫蘆,透過葫蘆的小洞口,望了望所剩無幾的酒水,無奈的搖了搖葫蘆,講裏麵所剩的酒水一股腦灌進口中,一股辛辣的滋味從舌尖蔓延開來。
李白露出一臉陶醉的神色。
他自認為其實自己並不擅長喝酒,因為不論什麼酒在他的口中都是一種滋味,他就是一個把酒當白開水喝的人,他喜歡感受喝酒後那種天旋地轉的奇妙感。“但願這一覺過去便不會再醒來吧”他丟下葫蘆輕聲說道。便一頭倒在木床上。
忽然間,山外一隻鳳凰擊破雲霄,而來,輕易講木門撞了個粉碎,立在熟睡的李白邊。發出咯咯咯的譏笑聲。
他被這突如其來的動靜嚇的瞬間從床上彈了起來。
放在床邊的劍被他隔空一勾,勾到他的手上,揮舞了一個密集的劍花後,倒退了兩步並以極快的速度做好迎戰的姿勢。
常年的戰鬥下他早已形成的警戒的本能。剛才那一套劍花刺客就算不會被削成肉片也會吃一個大虧,作為榮耀帝國的第一劍仙他對自己的劍術還是擁有足夠的自信。
然而這隻鳳凰壓根無視了李白這番神經質的舉動,講一封信放在他的床上,拍怕翅膀飛向雲霄。
李白愣了老半天才反應過來:我靠,老子竟然個給一隻鳥鄙視的!這是人生莫大的恥辱,當年嬴政在他麵前都不敢這麼囂張。
能夠擁有這樣來去無蹤的神獸,並且還是飛天的鳳凰,除了王昭君他還真想不到能有其他人。
媽的智障,送個信把我家搞得亂七八糟,到時候下山一定要讓王昭君這個臭女人賠償我十倍的價錢,做這個木門可是費了我好大的力,砍木頭上粗活,是簡單的事,但是這個雕木門花了他近一天的時間。
追求完美的他做什麼事情都要做到最好,即使他壓根就沒當過木匠。
他將劍入鞘,背在身上,果然還是劍不離身更有安全感,雖然這把劍是已經認過主的。丟再遠隻要心中意念一動就能飛回來。
信上的字粗糙狂野,說的難聽一點就是狗爬字。
劉邦又來約戰的嗎?自三十年來,每三年都要在長安城進行一場決戰,雖然不像嬴政錢多到把而這三十年劉邦一次夜沒贏過,雖然劉邦與李白的劍術差距越來越小,但是還要趕上李白還是要好些時間。
也真是麻煩劉邦了,他知道這送信的價格絕對高到吐血,可是人家是個小君王,最不缺的就是錢。雖然不像嬴政那樣自身並沒有多少武力值,可是錢多到把“光之法箭”當武器丟,但是送信這點小錢對於劉邦來是不在話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