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覺原就比視覺朦朧,因而音響比形象更能喚起廣闊的想象。比聽覺更朦朧的,是什麼?是嗅覺。將來可否有一種嗅覺交響樂呢?當然那不能叫交響樂,或許可以叫交的樂?把種種氣味像音符一樣地編排,幽眇或強烈地散發,會怎麼樣?準定更美妙,浮想聯翩,味道好極了!
六
幾年前美術館有過一次別開生麵的“現代藝術展”,我因行動不便,沒能去看。聽說最令人驚詫不解的一份作品是,一個人(作者本人),坐在小板凳上,雙腳浸在水盆裏,默默然旁若無人地洗腳。有看過的人回來說:“什麼玩意兒,越玩越邪乎了!早知這樣不如上澡堂子看去。”
我卻接受這份作品,心緒因之漫展得遼遠,無以名狀地感動。為什麼會這樣,連自己也一時猜不透,是不是也中了邪?慢慢想,似乎有一點兒明白。
我先是想到自己也有類似的時候,無論是生命中的什麼滋味,一嚐到極端便無以訴說,於是從繁雜的世界回到屬於自己的一隅,做著必要的反俗之事,思緒卻東奔西走,但無以訴說的事恰恰指向了現實的絕境,思緒走投無路便可能開出一塊藝術的心境,看見生命的危懼,看見不屈不死的渴望,於是看見上帝的恩賜和生活的原狀,感動著但是鎮定了,鎮定了又不想麻木,種種滋味依然處在極端,但一改憤世嫉俗的故習,轉而追隨了審美的邏輯。
其次我想到這是為什麼?——把幾顆粗糙平凡隨處可以撿到的石子,似乎排布隨意地粘在一隻素雅的瓷盤上,就使人有了藝術的感受;把幾片凋零枯焦並不珍奇的落葉裝在精美的鏡框裏,就產生了審美價值;把農舍門窗上的剪紙陳列在美術館裏,人們就更加看見它們的魅力。原因肯定很多。但我想,至關重要的是發現者的態度。在那石子、落葉、剪紙和瓷盤、鏡框、美術館之間,是發現者的態度,彌漫著發現者坎坷曲回的心路,充溢著發現者迷茫但固執的期盼,從而那裏麵有了從苦難到讚美的心靈曆史。任何一種東西,原本並沒有美在其中,萬物之間也並沒有美的關係,是人發現了美。美,其實是人對世界、對生命的一種態度。在那石子、落葉、剪紙和瓷盤、鏡框、美術館的關係中,便蘊藏了發現者的這類態度。而真正的欣賞也得是一種發現。基於欣賞者的態度而有的一種發現,或者基於這種發現而生長的一種態度。當我們看著這些作品,我們發現了什麼呢?除了發現發現者所發現的,我們還發現了發現者與其作品的關係,我們感動的其實是發現者的態度,其實是再發現時我們所持的態度。於是我們也成為發現者,甚至成為有更多發現的發現者,思緒萬千。要是你沒能發現發現者的態度,沒能發現一個孤獨的洗腳者和周圍高雅堂皇的建築和各懷心事的人群之間的關係,那當然就不如去路邊看石子,和到澡堂子裏去看洗浴了。
有一種叫作“接受美學”的東西,我想沒準兒就是這麼回事。
其實什麼叫藝術品呢?真是沒有一定之規。莫紮特就一定是?但是聽不懂他的人從中毫無所得。冬日北風中的一聲叫賣就一定不是?但有人卻從中聽見人生遼闊的存在。常聽說某種藝術被稱為空間藝術,某種藝術被稱為時間藝術,我想這說法不算恰當。藝術從來就不是發生在空間和時間,而是發生在更高的一維,發生於眾生之精神尋覓的網脈一樣的遭遇和聯結之上,如何地遭遇聯結恐怕專屬於神的作為,人呢,借助了時空去接近她。但時空常又阻礙了這種接近,這才有無羈無絆的沉思默想跳出在時空之上,無中生有地開辟一條朝聖之路。
七
為什麼往事,總在那兒強烈地呼喚著,要我把它們寫出來呢?
為了欣賞。人需要欣賞,生命需要被欣賞。就像我們需要欣賞我們的愛人,就像我們又需要被愛人欣賞。
重現往事,並非隻是為了從消失中把它們拯救出來,從而使那部分生命真正地存在;不,這是次要的,因為即便它們真正存在了終歸又有什麼意義呢?把它們從消失中拯救出來僅僅是一個辦法,以便我們能夠欣賞,以便它們能夠被欣賞。在經曆它們的時候,它們隻是匆忙,隻是焦慮,隻是“以物喜,為己悲”,它們一旦被重現你就有機會心平氣和地欣賞它們了,一切一切不管是什麼,都融化為美的流動,都凝聚為美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