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情殤(二)(1 / 1)

經過一個星期的排查工作,犯罪嫌疑人終於浮出水麵。內部會議上,韓蕭向局長彙報調查結果,初步確定了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陸丙華,45歲,洪易集團公司董事,已婚,生有一女。死者是陸丙華包養的情婦,兩人與4年前認識。而根據法醫驗屍報告,死者在死前曾與不明男子發生性行為,後經驗證確定,死者體內****歸陸丙華所有。可以確定,死者生前幾小時所見之人,正是陸丙華!而提取的那晚攝像監控記錄也證實了陸丙華曾於那晚出現在酒店!”

“好!”局長對這個屬下非常滿意,道:“立刻向上級申請拘捕令,把陸丙華抓回來審訊!”

“是!”韓蕭應聲而起。

隨即,警方對陸丙華提出了刑事拘留,人被扣押在審訊室,逼問口供,陸丙華一口咬定對事情毫不知情,警方居然也對他無可奈何!

原來,雖然可以證明那晚陸丙華與死者見過麵,卻缺乏強而有力的直接證據證明殺人凶手便是陸丙華。反而,陸丙華還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證明也是那晚的監控攝像,昨晚20:25分,死者走入酒店並定下客房,之後便無離開記錄。20:15分,陸丙華進入酒店,並與11點25分左右,離開酒店,當時的客車打理員可以為他作證。

而死者的死亡時間卻是在當晚24點到第二天淩晨1點間,這中間相差一個多小時,而且,更巧合的是,陸丙華走後沒多久,就有客服給1832號房送過酒,客服可以證明出來開門的確實是死者本人。

也就是說,陸丙華走出酒店後,死者當時還活著,這便成為陸丙華最有利的不在場證明了!而且這當中還有死者生前親筆所寫遺書,這使得死者是自殺成為可能。

這看起來似乎很合理,但是太多的巧合便成了刻意。韓蕭知道,死者歐玲玲肯定是被人謀殺的,而凶手肯定就是陸丙華,可是,一切都要講究真憑實據的。

韓蕭很懊惱,想著肯定是中間某個環節被忽視了,拿著手中的資料看了又看,最後卻是氣憤地將資料扔在一邊,眼看法定的拘禁時間就要到了,陸丙華的律師也在極力保釋當事人,而能證明陸丙華是殺人凶手的罪證卻又是那麼蒼白無力,其最終結果肯定是陸丙華被無罪釋放!

難道要死者站出來指證他就是殺人凶手?!

韓蕭心中竟有了如此可笑的想法,就連自己也覺得非常荒謬,死去的人還有可能站起來指證殺死自己的凶手嗎?這樣太天方夜譚了吧,要真是如此,還要警察幹什麼呀!

“當然可以!”一個陌生女人的聲音闖入韓蕭腦海。

韓蕭身子一怔,驚恐地望向身後,一個身穿紅色睡衣全身沾滿血的女子,早已站在了他的身後,此女不是死者歐玲玲又是誰?

韓蕭嚇得魂不附體,見歐玲玲滿臉血汙,麵無完膚,想起那日檢查歐玲玲屍身的情景竟如出一轍,頓時臉色蒼白,慌忙後退,迅速從腰間拔出配槍,瞄準歐玲玲,大喝道:

“你究竟是誰,居然敢在警視廳裝神弄鬼!”

“沒用的,你現在是我的獵物!”

詭異的聲音伴著猙獰的麵目圍繞著韓蕭,讓一切都陷入了恐怖而複雜的謎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