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來,劉同同夥迫不及待逃往外地時,必然會考慮到自己現在是否安全。那麼,這個人究竟是誰?他和劉同到底是受什麼人指使,目的又是什麼呢??根據劉同接受審訊時表現出的狡猾奸詐,如果另一人確定是薑東的話,那麼他跟劉同關係不一般,人又是他找來的話,根據他的性格和平時對“朋友”的義氣,就決不會扔掉劉同不管。所以兩個人當初準備一起逃掉的可能性也很大,但在當時突發性的那種情況下,二人一個樓上一個樓下,自顧不暇,所以樓上的薑東隻好放棄劉同,一個人跳窗戶逃命去了……因此,N境內的搜捕工作不能停止,至少最近幾天是這樣。案件發生後,當地警方反應遲緩了一些,但好在局長柳大會迅速趕到現場,後來的指揮一切才能實施和完成,然而,在警方全麵封鎖了道路之後,犯罪嫌疑人有沒有可能漏網呢?答案隻有一個,那就是薑東依仗對N情況的充分了解,見民警稍有疏忽時,采取特殊方式而逃之夭天。另外,如果是薑東和於尋作案後同時混在人群中看熱鬧,那麼二人就很難逃出,而隻能一起被抓了……另外,馬向陽、蘇大頭兩個團夥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這一點已確定無疑。但他們跟皇後樓、農家大菜館等究竟有什麼個人如此大的恩怨呢?還是有人就是想製造這起大火發泄對縣委縣政府對於前段皇家娛樂圈的掃黃打非、大整治、大清理的不滿??這也是此次深入調查的重中之重!從調查掌握的犯罪事實看,馬向陽團夥自1990年以來就相互勾結在一起,進行多起暴力犯罪活動,先後致2人死亡,多人受傷,作惡多端,影響極大;而蘇大頭團夥,則從1991年以來勾結在一起,同樣進行多起暴力犯罪活動,也致2人死亡,多人受傷,並非法為他人索債,拘禁。另外,重傷他人,並以欺騙和威脅等手段,從國家金融部門貸款80多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條款,這兩大團夥完全已經構成了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且這些人都有一定的逃避打擊的經驗,沒有組織、領導的犯罪團夥是達不到這種程度的。認識統一了,大家的任務和信心也就更加明確了!不得不說,丁超雖然一直在默默不語地聽,不時往小本子上記著什麼,但是,這些情況尤其是公安局內部的一些調查研究,為他日後參加公安局其他行動和自己走上公安機關的領導崗位開啟了第一次經驗之窗。很有成效和心得。經過深思熟慮,嶽陽副局長開口道:“犯罪嫌疑人可以僥幸逃脫一時,但他們決不可能永遠逃避法律對他們的嚴厲製裁!他們憑借對皇家娛樂圈情況、人頭的熟悉,極力避開我們的偵查視線,逃避打擊,但至今為止,我們畢竟抓獲了一些人,包括馬向陽、蘇大頭這些魔頭在內。可是又沒有人能說出另一個神秘凶手是誰(真是大名鼎鼎的薑東嗎?),更沒有哪一個能夠準確地‘點’出來他藏身在哪兒--這說明了什麼問題呢?”他睿智犀利的目光在一張張臉上掃過,接著說道:“隻能說明這個人極有可能是蘇大頭弟弟蘇軍的‘鐵哥們’,是幾年前在此或在某地認識的,並有過相同經曆,同病相憐!這次,皇家娛樂圈的大清理大整治,蘇大頭和他的‘芙蓉’損失最大,因此,下一步大家在繼續走訪調查的基礎上,要把所有與之有關的信息納入偵查視線,逐個作為重點來調查!”“要把抓獲劉同和另一個同夥薑東作為突破口,重中之重!不許放過任何一個疑點,哪怕是非常細微的一個環節也可能成為突破全案的關鍵!所謂‘功虧一貫’,大家明白這個道理嗎?所以我告誡大家,偵查視線一定要寬,思路一定要廣……”之後,安心大隊長在認真總結回顧了指揮部前段工作成績的同時,布置專案組將按照柳大會局長的指示精神,組織警力和群眾圍繞“10.15”案件展開大規模、大範圍的摸底行動,力爭進一步獲取有價值的案件線索!淩晨一點,會議結束。丁超回到賓館的時候,已經快兩點了,我考,累得不行,現在他才親身體會到了公安機關柳大會、嶽陽、陳萬義、安心他們這些人的工作性質是多麼辛苦。並非他之前想象的那樣,或許跟他們這些人坐政府機關一樣輕鬆愜意,指揮員們正在精心編織一張新的網,一張不給犯罪嫌疑人留有任何可乘之機的網!第二天,審訊組加大對馬向陽、劉同等人審訊力度的同時,身負另一種重任的N縣公安局基層派出所也沒閑著。根據丁超所在的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他們有重點地組織追捕馬向陽、蘇大頭兩大團夥的其他在逃人員。並循線深挖餘案,擴大偵查範圍,以便給其他兩組提供新的破案線索。下午,丁超趕到公安局。N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兼重案中隊長王南根據舉報,和丁超帶領付偉東等偵查員來到看守所,提審劉同。有線索反映,這個劉同是蘇大頭團夥的重要成員,並且涉嫌參與一年前發生在N縣石頭鎮的“火燒皇後樓”大案。根據舉報人稱,“火燒皇後樓”大案的這個重大嫌疑人,可能還有其他犯罪事實,是個見錢不要命的家夥……劉同被帶進審訊室。嗬嗬,當時丁超和公安局的人坐在那裏,還是頭一回親身體驗審訊,心裏充滿好奇和新鮮感。但是作為縣委辦副主任,他不是來湊熱鬧的,而是直接參與配合指揮皇家娛樂圈縱火案件的協調人,既是領導者,更是參與者,因此他強壓好奇心,神情嚴肅且專注地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劉同夥同於尋替N縣禚某向於文忠討債,幾次索要被推脫,遂於H年4月20日晨5時許,與於尋、王偉持凶器去於文忠家,闖進於的住宅,遭到於文忠的激烈反抗。劉同、於尋、王偉三人將於打倒在地,連刺數刀後逃離現場。後經法醫鑒定,被害人於文忠已構成重傷,劉同因此被刑事拘留,於尋、王偉在逃。但是,後來因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加上劉同在看守所裏麵大呼冤枉--尤其是借助蘇大頭在外麵花上了錢,致使當時的公安局長劉海、分管刑偵、治安的劉副局長網開一麵,使得這個劉同最終逃過一劫!不然的話,此人也就不會參與這次火燒皇後樓,造成皇家娛樂圈上如此驚人的巨大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了……丁超目不轉睛地盯住被帶進來指定坐在一把特殊椅子上的家夥,來之前,丁超特意看了一下此人的案卷材料。警方的犯罪檔案中這樣記載:劉同,男,1971年9月22日生,漢族,初中文化,N縣人,捕前住N縣新華街子鑫委8組,無職業。因涉嫌皇家娛樂圈縱火案於199X年10月15日被N縣公安局抓獲。現在押。主審的王南正襟危坐,麵上毫無表情,丁超坐在旁邊注視著麵前低著頭、顯得既狡猾又忐忑不安的劉同。“坐下!”劉同朝上翻翻眼睛,半拉屁股小心地坐在地當中的椅子上。看上去,他比實際年齡老相,肩膀挺寬,一張大平臉,兩道掃帚眉,一雙眼睛充滿狡詐,臉上擠滿了裝出來的苦笑。一望而知不是個善良之輩。“知道為什麼找你不?”劉同搖頭。眼裏閃爍著一種迷惑不解的目光。“不知道?”王南冷笑一聲,“劉同,你今年多大歲數?”“2X歲。”“為什麼抓你,你想好了沒有?上次你涉嫌犯的什麼罪?”“不、不知道。想什麼呀??……嗬嗬,上次犯罪?犯什麼罪?”劉同翻著小眼睛,好象忽然恍然大悟:“哦,哥,你是指那次重、重傷害的事吧……我沒罪呀??後來我不是被宣判無罪當庭釋放了嗎??”王南冷笑一聲,立即單刀直入:“恐怕不僅僅是那點事吧?”劉同馬上全身緊張:“政府!我、我、我可沒有別的事了呀!”王南一拍桌子,加大火力:“你老實點,劉同!據我們掌握,你的罪行決不止皇家娛樂圈放火這一起,大概槍斃你兩個來來回也有餘了吧。”“沒有,沒有啊!嗬嗬……哥哥,你可別嚇我……我怕!”丁超低頭記下一些什麼,抬頭,看見劉同渾身下意識地抖動了一下,說明王南的話擊中了要害。丁超看劉同,劉同也在偷偷看丁超,他不明白這個人是幹什麼的,怎麼有點兒眼生哈?他哪裏知道,丁超自己都沒想到,如今轉了一大圈,居然又撿起了老本行!“劉同,我們今天找你,審問你,是給你一個最後重新做人的機會。”王南不動聲色地“點”他說,“你是不是以為,你做的那些好事隻要你自己不說,我們就永遠也不知道?你別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為--你那些同夥兄弟早把你賣了,你TM還在這裏做夢呢!殺人放火你不說,還有餘案沒有向政府交待,而且都是跟別人一起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