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慧芳
2006年底我國將進一步加大金融對外開放力度,外資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將加快步入國內的步伐。隨著開放程度的提高,外資銀行會利用其雄厚資金和混業經營的優勢,與我國銀行展開全方位的激烈競爭。從長遠的發展趨勢看,我國金融業最終要融入全球競爭之中,麵對世界各國集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業務於一身的金融集團的競爭,目前的金融業的分業經營模式勢必麵臨挑戰,現行的金融分業經營明顯不能適應我國銀行做大做強的需要,金融混業經營已成為發展的必然趨勢。本文擬就我國目前由金融分業向金融混業過渡的改革做一些粗淺分析。
一、商業銀行混業經營的概念
對於金融業來說,狹義的理解分業經營是指:銀行機構局限在銀行業務範圍內經營,證券、期貨機構限定在證券、期貨業務範圍內經營,兩者不得交叉進入對方業務領域;廣義的理解金融分業經營是指: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托機構等都限定在各自的傳統業務領域內經營,不得超越既定業務範圍。
狹義的理解金融混業經營是指:銀行機構與證券、期貨機構可以進入對方領域進行業務交叉經營;廣義的理解金融混業經營是指: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托機構等都可以相互進入對方業務領域甚至非金融領域,進行業務多元化經營。
二、曆史的沿革和現狀
從全球金融業的數百年發展情況來看,經曆過“混業經營—分業經營—再混業經營”的發展過程,國際上越來越多的國家紛紛放棄原先的分業管製政策,金融機構紛紛實行多元化經營,並采取兼並收購等手段向其他業務領域滲透,混業經營已經是大勢所趨。伴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可以預期,混業經營模式將成為世界各國金融業發展的基本模式。
我國20世紀80年代中期,在當時的市場環境和商業銀行自身的體製尚不完善的條件下,中國人民銀行劃出一部分資本金成立了信托投資公司,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業務;國內各家銀行相繼成立了證券兼營機構,提出了全方位、多功能發展的口號,並且開始興辦“三產公司”,證券公司也在利用可以從事國債回購業務的政策大量買空賣空進行資金借貸,實行了初級的混業經營。由於當時市場和機製兩方麵均不完善的原因,監管當局尚不能實施有效監管,混業經營不僅加大了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也助長了道德風險、投機行為和泡沫經濟的泛濫與發生,出現了相對混亂的後果,使得實行混業經營停止了腳步。在嚐試了初級混業經營的惡果後,我國於1995年正式確立了分業經營的體製,但與此同時在政策和法規的具體執行過程中,仍為混業經營預留了一定空間。
20世紀90年代後期,我國雖然沒有實行混業經營,但是各金融行業之間的業務滲透已經非常普遍了,如保險資金入市、券商股票抵押貸款、非銀行金融機構進入同業拆借市場、保險公司推出連結保險和分紅保單等。具體表現為:
銀行業:光大集團已經擁有光大銀行、光大證券、光大信托三大機構,並且持有申萬證券19%左右的股份、成為其最大的股東。光大集團同時還擁有在香港上市的3家子公司光大控股、光大國際和香港建設公司。並且與加拿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共同組建了中加合資人壽保險公司。可以說,光大集團目前的業務格局就是一個金融集團的雛形;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已經向保險監管部門遞交了設立壽險公司的申請,審批工作正在進行中。工行也表示,將混業經營作為戰略目標,工商銀行股份公司成立後,有意涉足保險業。如果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遞交的成立保險公司的申請得以獲批,這意味著國內綜合經營的大門正式打開。而在此前,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3家商業銀行已獲批成立了基金管理公司。可見,銀行係金融控股公司有望在2006年真正浮出水麵。
保險業:與此同時,“保險係”的金融控股公司也將顯形。平安保險同時涉足產險、壽險、信托和證券,擁有平安銀行之後,平安集團2005年8月還積極嚐試收購廣東發展銀行,希望一舉完成從保險集團向金融集團的跨越;而人保集團也正在醞釀收購一家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其他幾家保險公司的意圖也相當明顯。
證券業:2005年8月8日成立的中國銀河金融控股公司就脫胎於證券公司,也是國內首家在公司名稱中含有“金融控股”字樣的金融機構,旗下將控製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銀河投資有限公司、銀河基金等3家公司。有專家預計,2006年國內的幾家大型國有證券公司也會走上這樣的道路。
大型企業:越來越多的企業也開始涉足銀行、保險、證券和信托業務,中國一些有實力的企業集團、如山東魯能集團控股英大信托、尉深證券、魯能金惠期貨,並且是湘財證券的第一大股東和華夏銀行的第二大股東、正向著全能化方向邁進。
三、銀行混業經營模式的利弊分析
(一)有利方麵
1.對於商業銀行涉足證券、保險、房地產及持有非金融公司股份等非商業銀行業務所帶來利潤的看法:以德國為首的國家主張綜合銀行製,強調利潤,鼓勵銀行綜合性地進行任何相關業務。認為由銀行經營保險業,除了能同時對客戶推銷其他銀行產品,及具有較多分行等成本優勢外,也節省了消費者收集信息的時間和交易成本。多元化經營使銀行能夠及時地根據金融市場的變化來調節自身的經營活動,降低經營成本,提高服務效率,發揮金融機構動員儲蓄轉向投資的中介職能,實現投資渠道多元化,增加資金來源、增加收益,更充分地發揮信用中介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現有營業網點、信息技術和人才,提供多種金融服務,以降低運營成本,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通過與客戶設計出具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組合並為客戶提供一條龍金融服務來發揮總體優勢。
2.對於商業銀行涉足證券、保險、房地產及持有非金融公司股份等非商業銀行業務所帶來風險的看法:已經實行混業經營的西方國家主張專業銀行通過混業經營可以分散風險,認為對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業與持有非金融公司股份的限製越嚴格,銀行遭遇風險的可能性越大。證券市場(包括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與銀行業之間具有很強的互補性,銀行通過發行股票可以將風險分散給投資者,還可以把資產證券化。混業經營可使銀行通過股權代理,建立穩定、優質的基本客戶群,有助於銀行充分了解客戶,從而實現真正的風險控製。同時,銀行由於業務多元化,能規避因單一業務競爭加劇、利潤下降引起的經營性風險,因此,金融混業經營最終能提高銀行的運行效率,有利於銀行的穩定與安全,也就有利於金融的穩定。
總之,一些西方發達國家認為,嚴格的分業經營和金融管製降低了金融業的競爭程度與運行效率,不利於微觀金融的活躍。實行金融混業經營的銀行能全方位滿足客戶的各種需求,能較好地獲得客戶認同,競爭力較強,提高金融業的效率和競爭力。
(二)弊端方麵
對商業銀行係統風險控製有一定難度。金融分業經營的初衷主要在於,在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中間建一堵隔離牆,避免銀行資金流入高風險的證券、期貨市場,以確保銀行業的穩定、安全,保護儲蓄人的利益,從而達到穩定一國金融的目的。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麵對的是不同性質的風險,銀行與證券市場間如果沒有這道防火牆,就不能切斷風險傳遞的鏈條。證券市場是一個高風險市場,混業經營如果管理不當,可能引致最大的風險是銀行資金大量流入股市,導致工業企業所需資金不足、股市泡沫嚴重,最終泡沫破裂,銀行虧損嚴重,擠兌破產。銀行與證券業如果混業經營,在證券上發生劇烈動蕩或銀行操作失誤時,銀行的信用將受到嚴重威脅,導致銀行破產風險增加,損害投資者和存款人的利益。對提高經營與監管效率有一定難度。此外,混業經營往往使大金融機構強者愈加強大,中小金融機構難以與之抗衡,不利於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