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宣判(1 / 1)

審判長從議事室回來,手裏拿著公文,宣讀起來:庭審中,控辯雙方充分舉證質證,本法庭認真聽取了檢方的公訴意見和辯方的辯護意見,充分體現了控辯平等的司法理念,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現在本法庭最後判決認定:1986年5月—1999年2月間,楊萬忠利用擔任東海市寶安區橫店鎮楊村村長、橫店鎮鎮長、寶安區代區長、區長、區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受讓項目股權、承建工程、結算工程款、解決親屬就業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68。28萬餘元。

本法庭對被告人楊萬忠以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依法判處刑罰,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沒收其非法所得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羅嘉麗在這些案件中,沒有主動參與,並且還積極揭發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因此免於處罰,當庭釋放……

“我沒有罪,沒有罪!”楊萬忠掙著那副蒼白的臉忽然失控對著整個法庭大聲叫嚷。

當羅嘉麗聽到自己的情

人,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時候,她臉上有著一種無法言說的表情。她心傷又心慌,顧不得人們異樣的目光,就地蹲下,雙手抱膝,頭深深地埋入臂彎,眼眶發熱發脹,讓淚水無聲地湧出。

羅嘉麗後來才知道王利德將莊清雲這樣一個至關重要的辯方證人,拉攏到她這邊的。

一個月後,楊萬忠又上訴到東海市最高人民法院,而法院做出終審判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楊萬忠供認犯罪的自書材料和親筆供詞與證明其犯罪事實的證人證言及相關書證、物證能夠相互印證。楊萬忠及其辯護人所提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不能成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裁定為終審裁定。

一聽到這個女人被無罪釋放了,審判庭的坐位上幾個青春靚麗的女孩子,高興地叫起來:“麗姐,是無罪的,我們又有了主心骨了。”

而且讓大家她們沒想到的是,宣判結果是大姐羅嘉麗居然被無罪釋放了。她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馬圓圓小聲音地問:“燕妮姐,麗姐真的被無罪釋放了,對不對?”

“是的,圓圓。麗姐是無辜的。”康燕妮的臉上掛著笑說道。

這時,劉審判長把宣判書宣讀完畢,把審判書交給了羅嘉麗,羅嘉麗又把審判書交給了康燕妮兩個人,念她們看清楚了,真的是無罪釋放。

她們三人互相凝視一笑,彼此心意俱是了然,六隻手緊緊交握在一起。

這個結果是她們做夢都沒有想到的,當初她們隻是想著王律師救羅嘉麗的命,沒想到一件她認為天難地難的案子,在王律師的鐵齒銅牙下竟如輕鬆。

康燕妮和馬圓圓悲喜交加地跟在羅嘉麗身後,離開了法院。羅嘉麗在踏出法院大門時,竟然回頭看了一眼這座在她眼裏曾經那麼威嚴的地方,隻是此刻這座威嚴的建築物,在羅嘉麗以後一生的歲月中,再也不會那麼神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