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求賊捉賊(1 / 2)

當然所謂好事多磨,朱明複成為蘇州首富之前還出現了一個小插曲。

他派小林子到南京向陳妙兒取銀票,但意外出現了,陳妙兒竟然說她找不到銀票,可能被女兒玩丟了。

多麼有創意的理由啊!真是個不識大體的女人啊!朱明複很無語。

果然被王真說中了,實在太丟臉了啊。

但現在不是對女人的理智程度下評語的時候,朱明複也並無時間去南京訓斥陳妙兒,皇帝回京帶著一大幫人是無論如何走不快的。

朱明複想起費四曾彙報過談家說過他們能夠接受的支付方式除了銀票外,還有細軟,而朱明複皇宮中有的是金銀珠寶這類東西。

皇宮中的資產屬於祖業,朱明複過去從未動過這些亮晶晶閃亮亮的疙瘩,但這次情況緊急,更何況錢本來是用來用的,不是用來藏的,即使要藏也應該隻是一時,藏的最終目的也應該是用才對啊。

朱明複飛鴿傳書讓王真把那些沒有藝術價值的東西挑出來,比如那些珍珠什麼的易碎品,這些東西除了稀有之外並無用處,能吃嗎?能穿嗎?能用嗎?所以朱明複毅然決定將他們變現。

作為權威的珠寶鑒定師,尚寶堂齊一仙再次進入皇宮,他挑出了二十顆渾圓大東珠,他說二十顆正好市值是四十萬兩。

二十顆東珠竟然值四十萬兩,真是天下最最可笑的事情,朱明複覺得自己是替朱元璋盤活了資產,做了筆最合算的投資。

談家業對東珠這種支付方式也比較滿意,東珠本來就產自東北,在北方享有盛譽,在蒙古人心中也是無價之寶,關鍵是這些東珠帶會蒙古非常容易變現。

他們現在信奉現金為王。

朱明複現在已經是蘇州首富了,雖然作為大明帝國的最高統治者,名義上他是富有四海,疆域之內一草一木、飛禽走獸、地底財寶、天上隕石,皆是他的財產,但那隻是說說而已,是文人們編來忽悠皇帝的,皇宮的太監出去采辦哪一次不花錢了,難道可以和賣菜的人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我拿了你的菜嗎?”

明朝的皇帝也是有收入的,朱明複知道蘇州織造所收的稅就是皇帝私人的,其他還有一些田莊也是在皇室名下,總之大明朝也是商品經濟啊,皇帝買東西也照樣要花錢。

皇帝要想過得滋潤也得經營好自己的產業啊,談家的財產和南京的酒樓煙店都是朱明複靠個人打拚掙出來的,他是無比珍惜的,這個蘇州首富也是他自己掙來的,白手起家的快感是無與倫比的。

皇帝是他的職業,掙錢是他的興趣,前者是為了生存,後者是為了生活。

沒有興趣點綴的生活不免有點無趣與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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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仲元雖然得到了東珠,但他吃了朱明複這麼一個大型啞巴虧,他絕不會善罷甘休的,因為善罷甘休絕不是他的性格。

費四能夠拿出稀世珍寶東珠,越加令他懷疑其幕後老板是極有來頭的,恐怕不是一個戶部尚書那麼簡單,他把懷疑對象鎖定在王真身上,因為隻有王真才有本事拿到這宮裏的東珠,當然他絕不會想到皇帝陛下會饒有興致得買他的商鋪。

不過這件事,不僅談仲元想不到,要是換做別人確實也想不到。

他和王真確實有點過節,東廠蘇州分站初建時,談仲元仗著在蘇州的強勢地位,沒把東廠當幹部,雙方遂結下了梁子。

他既然已經變賣了產業,在蘇州也已經根基盡失,他就準備離開蘇州前,給鯨吞他產業的那人最後一擊。

他向龍萬雲送了一封信,請他直接轉交皇帝陛下,信中他檢舉南京某大人物挪用公款,購買南京商鋪的事情。

之所以向龍萬雲舉報,他從直隸分舵得知建文帝已兼任明教教主,他希望由龍萬雲直達皇帝的書桌,這樣效果會很好。

明教內部派係複雜,談仲元的父親也曾是資深明教人士,早年曾搭救過龍萬雲,後來談仲元和直隸分舵的陸良交情攀得極好,那時是談家最得意的時期,蘇州的黑白兩道都被其控製,還有外援小野家倭寇,加上雄厚的資金,簡直是可以媲美數十年前的張士誠了。

但這一切都已經灰飛煙滅,如今這一生的奮鬥,直剩下這不盈一握的二十顆東珠,怎能不令他老淚縱橫、怒發衝冠、直欲殺人。

此舉雖然爽快,但同時是危險的,因為這會暴露談家的真實身份,談仲元並不認識龍萬雲,但他父親臨終前告訴他明教龍萬雲當年欠他一人情,他要是有難可以去求他幫忙。

隻不過他沒想到竟然是這件陰別人的事,談仲元一生要強,從不服輸,如此商戰失利,再從人家背後捅刀子的做法以前他也是不齒的,但南京那高官欺負他如此,他實在咽不下去這口氣,猶豫再三後他終於寄出了這封信。

他認為等到皇帝查清他的身份後,那時他已經離開了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