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定期壽險(1 / 2)

定期壽險是指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期間內,若被保險人死亡或全殘,則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若保險期限屆滿時被保險人仍然健在,則保險合同自然終止,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並且不退回投保人已經交納的保險費。定期壽險的保險期限有5年、10年、15年、20年,或到50歲、60歲、70歲等約定年齡多項選擇。定期壽險具有低保費、高保障的優點,保險金的給付將免征所得稅和遺產稅。

定期壽險的特征

可更新或展期

許多5年和10年的定期壽險規定,保險單所有人擁有可以更新或展期的選擇權,即在保險期限屆滿時可以延長保險期限,不用提供可保性證據。換言之,就是被保險人不必進行體檢,不論健康狀況如何都可以將保險單展期。倘若定期壽險保單沒有規定這項選擇權,被保險人可能在保險期限屆滿時因健康狀況不佳或其他原因不能再投保人壽保險,因此規定這項選擇權是為了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定期壽險的保險費率在一定時期內是不變的,但在每次展期時要根據被保險人所達到的年齡提高費率標準。

可以轉換成其他險種

大多數定期壽險保單具有可以變換的特征,即保單所有人具有把定期壽險保單轉換為終身壽險單或兩全保險單的選擇權,也不必提供可保性證據。這種轉換的選擇權一般隻允許在一個規定的轉換期內行使,如隻允許在50歲以前轉換。大多數定期壽險保單隻有少量的準備金,在轉換時,保險公司把它折成一個轉換值。轉換的方法有兩種:

1. 按照被保險人所達到的年齡轉換。保險公司在轉換日期出立一份終身壽險保單或兩全壽險保單,該新保險單的費率是根據被保險人所達到的年齡確定的。

2. 按照被保險人投保時的年齡轉換。這是一種具有追溯效力的轉換方法,在轉換日期出立一份新的終身壽險保單或兩全壽險保單,費率是根據被保險人在投保定期壽險保單時的核保等級來確定的。

定期壽險的分類

根據保險金額在整個保險期間是否發生變化,可以將定期壽險分為定期定額壽險、遞減定期壽險和遞增定期壽險三種。

1. 定期定額壽險:大多數定期壽險屬於定期定額壽險。它的死亡保險金在整個保險期間內保持不變。比如,你投保了一份保額為20萬元的10年期定期定額保單,如果你在未來10年內死亡,且保單仍然屬於有效保單,則保險公司將支付保單受益人20萬元的死亡保險金。

2.遞減定期壽險:遞減定期壽險的死亡保險金在整個保險期間逐步減少。這種類型的保單通常給出一個初始的死亡保險金,然後根據保單規定的方法逐年減少。比如,你購買了一份遞減定期壽險,該保單第一年的死亡保險金為10萬元,以後在每個保單周年日減少1萬元,以此類推。遞減定期壽險保單的續期保費在整個保險期間通常保持不變。

3. 遞增定期壽險:遞增定期壽險規定一個初始的死亡保證金,死亡保險金在整個保險期間按照約定的時間間隔逐步遞增。比如,初始的死亡保險金為20萬元,然後在整個保險期間在每個保單周年日遞增10%。遞增定期壽險保費一般隨保額的增加而增加,保單所有人通常有權在任何時候固定遞增定期壽險保險金額。

定期壽險與終身壽險的區別

所謂定期壽險與終身壽險是按照保險期限劃分的一個概念。主要區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