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節點就在當下
策劃追蹤
作者:許耀桐
現今轟轟烈烈的反腐敗鬥爭,相較於以往的平淡冷清而言,著實令人刮目相看。十八大以來將近兩年,大力處理腐敗案件和腐敗分子,動了真格、做足工夫,且敢於突破,到目前為止,已殲滅了“41虎”。
盡管反腐敗鬥爭取得了巨大成效,也極大地鼓舞了黨心民心,但中央的思路、布局並不囿於此,其周密的部署日益清晰:治標式的反腐隻是手段,治本式的反腐方為目的,反腐敗鬥爭在經曆了一定的治標之後,必然要轉向治本。如果說反腐敗鬥爭從治標轉向治本有著一個轉變的節點的話,那麼,這樣的節點就發生在當下,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是反腐的節點。
節點,通俗地說就是轉折點。從唯物辯證法的觀點看問題,轉折點是事物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種質變狀態。所謂反腐節點,是指反腐敗鬥爭在思維、政策和實踐的層麵上發生了重大的、深刻的、根本性的轉變。之所以把十八屆四中全會視為反腐的節點,是因為全會將以深入研究依法治國和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為主題,致力於開創依法治國的嶄新局麵。中國共產黨以中央全會的形式,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問題,並且要作出一個專門的決定,借此將依法治國確立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根本方略,這是黨中央高度重視法治建設的表現,在黨的曆史上實屬第一次。毫無疑義,依法治國根本方略的明晰化、具體化,必將為未來的反腐敗鬥爭帶來新的格局,產生重大變化。
中國共產黨雖然在1997年就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算起來已有一段不短的時間了,但是在幹部隊伍中、在各項工作中,真正養成法治的精神素質、思維理念和行為規範,自覺遵守法律、按照法律規定辦事的問題並沒有完全解決。尤其現在處於全麵深化改革的新階段,這個問題更突出了。一些地方和基層的幹部,法治觀念依然淡薄,甚至蔑視和踐踏法律,往往是“什麼法不法的,先幹起來再說”,違法的事情並未少見。當前的反腐敗鬥爭也存在這樣的情況,多少偏重於對貪腐人員的整肅,多少帶有運動化的痕跡,眾家看客也滿足於從“打虎拍蠅”中得到刺激。反腐敗鬥爭要從治標轉向治本,就是要把它納入法治的軌道,通過製定和出台一係列的法律製度,以製度治理腐敗,實現反腐敗鬥爭的法治化、規範化、常態化,最終使腐敗難以滋生。
十八屆四中全會成為反腐的節點,標誌著今後的反腐敗鬥爭,不再去追捧反腐案件數量的急劇增加,不再詫異於腐敗官員級別的驚悚跳躍,而要在法治化、製度化上下力氣來防治腐敗。這樣的反腐節點,才是具有曆史進步性的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