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烏合之眾(2 / 2)

潘少華一陣苦笑:“靠!這是擺明了不讓老子好過啊,等兩天?兩天都給你饞死了。”

一位好的工匠見到一塊好的料子,好比嫖客見到了花魁,腦子裏麵就出現一個字——幹!

……

程世陽開車的速度很快,尤其是收起了手機的時候,他發現很多路人竟然再給自己拍照。

“媽了個巴子,現在開摩托車的人這麼招人喜歡嘛?早知道我就用摩托車代步了。”程世陽心中憤憤不平,一群勢利眼,不開摩托車的就不是帥哥嗎?難道就因為以為帥哥開著摩托車,你們就認為開摩托車的人都帥?

不公平啊。

其實路人們討論的根本不是程世陽帥不帥。

他們一個個麵如土色。

“挖槽,竟然有人開摩托車開這麼快,起碼有七十碼吧?”

“何止是七十碼?差不多有九十多了,這是要騎鶴的節奏啊。”

“靠!那個家夥不關開這麼快的車,竟然還接電話,這是想死的節奏嗎?”

在剛才程世陽拿著手機打電話的瞬間,一條極大的拐彎出現在他的麵前,他稍微一傾斜,劃出了一個漂亮的飄逸,化險為夷。

這下子,所有開車的路人基本上都沒有說話了,隻是用看禽獸一樣的眼光目送程世陽。

如果不是追不上程世陽的速度,有些家夥甚至想開著車子過去拜師,有了這門手藝,以後泡妞不是夢啊。

值得說的一點是,這些開車想去追趕程世陽謀求泡妞絕技的家夥絕大部分是IT員工。

借著奇快的車速,程世陽在一個小時候到達了潘家園。

剛剛家車子停住,一夥人就衝了過來,每個人的手裏麵都拿著一根管叉。

管叉是北方人打架的神兵。

最初的管叉是用老式雨傘的主幹,斜著鋸一截,鋒利得很,同時雨傘主幹是空心的,充當了放血槽的作用,威力欠打,一旦用來捅在人身上,很容易將人給捅成重傷。

許許多多的混子就是因為被管叉捅中了,放血過多而死去。

如今這些小混子用的管叉是升級版,將鋼管斜著鋸了一段,又能夠捅,還能夠抽,放血的效果更加強力。

所以站在程世陽麵前的這些人明顯都是一群下手毒辣的小混混。

不過再怎麼牛叉的小混混總歸是小混混,不是什麼黑幫大佬。

程世陽睖著眼睛:“來啊,捅老子一下試試,操。”

這些小混混都被程世陽眼中迸射的殺氣所震懾,哪裏還敢?

帶頭的一個人顫顫悠悠的對程世陽說道:“你就是程世陽吧?”

“是!”

“跟我們走吧,我們老板要見你。”

“帶路。”程世陽喝了一句,幾個街頭的小混混,這麼不上台麵的人物他還真不放在眼裏麵,簡直是一群低端的流氓。

小混混將程世陽帶到了潘家園裏麵的一家古香古色的店鋪門口停住了。

店鋪有七八層樓那麼高,能夠在這裏建起這麼高的樓,這裏的老板明顯有錢人,這些年坑的人還真不少。

“跟我們上去吧。”小混混在程世陽耳邊低語道:“希望你能夠跟我們合作,我們也是求財,跟你無冤無仇的,不想動手。”

現在的小混混早已經不像當年了,當年的那些小混混為了義氣動手,為了臉麵動手,雖然有些混賬,但也敢拍著胸脯說一句自己是個江湖人。

可是現在的小混混隻為了錢賣命,有錢什麼都幹得出來,他們早已經沒有了義氣和顏麵,有的隻是一顆拜金的心,他們更加符合一個詞語“人渣”。

程世陽根本無所畏懼,今天一個人獨憾三大高手,已經讓他徹底的認清楚了自己的實力,燕京現在知名的古武者,很難成為自己的宿敵。

除非天賦能夠比自己更加強大的。

背著手,程世陽大搖大擺的走進了店鋪裏麵。

一位小混混吐了一口口水,對自己的老大說道:“老大,咱們弄死這個王八蛋,明顯看我們不爽啊。”

帶頭的小混混名字叫菜頭,他對自己小弟小聲的說道:“咱們揍人隻揍低著頭的,抬頭的咱們可別揍,容易惹麻煩。”

是啊,如果別人低著頭不敢看自己的眼睛,這種人明顯是懦夫,可以欺負,但是抬頭挺胸,並且敢瞧著他們眼睛的,這種人明顯不是一般人,惹了沒有什麼好果子吃。

菜頭混跡街頭多年,這個道理已經爛熟於心。

所以他一直沒有招惹上什麼強大的敵人。

進了店鋪,兩位穿著黑西服的家夥就攔在了程世陽的麵前:“你就是程世陽?”

“是!”

“跟我們來。”

“帶路。”程世陽都快成複讀機了,可是對於這種卑微的灰色人,他根本不願意用過多的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