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曾經的故事(7)(1 / 2)

“沈錚”?

“怎麼了領班”?

我正在疊口布,聽到姚領班喊我,正朝著我走了過來。

“你先別幹了,保安部找你,看看是什麼事”。

“保安部,他們找我幹什麼”?

“去看看吧,沒事了再回來,我也沒聽說是什麼事情,剛打來的電話”。

“那好吧”!

我心裏忐忑不安,保安部找我幹什麼,酒店裏不能隨便亂吃東西,每個角落都有攝像頭,昨天我傳菜的時候吃了一塊宮保兔肉,馬上就抓住我了?有這麼快?不過這好像是歸我們餐飲部管,礙保安部什麼事!

“你就是沈錚”?

“是的,有什麼事情嗎”?

屋子裏做了保安部部長,副部長,還有龍吧的張主管及餐飲部經理。

“小夥子,打擾你上班時間了,我想從您這裏打聽一下關於李偉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你們以前是維多利亞的同事,相處的不錯,請你說說你對他的了解吧”。

“發生什麼事了嗎”?

我感到驚恐不安,屋內氣氛嚴峻。

“是這樣的,我們已經有充分的證據懷疑現在是他偷了12部手機,6000元現金,龍吧的兩瓶高檔拉非紅酒,和一本14萬元的紅酒發票,今天我們把他扣在保安部詢問的時候突然借上廁所之際跑了,我們沒說是他偷的,隻是詢問,但是在詢問的過程中,打借口說上廁所,直接就趁機跑掉,那就可以足夠證明東西是他偷的,人證鐵證。現在已經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數目不小呀,希望你可以配合我們,我們已經到維多利亞酒店走訪過,沒有任何發現線索,假戶口,假檔案,假簡曆,這個小孩子闖大禍了”。

“我跟他以前是同事,他還小,應該不會是他做的,我想他也沒有這樣的膽量”。

“丟手機的事情我們無法證實,他非常的聰明狡猾知道如何躲過攝像頭,在監控記錄裏完全查不到,看來是早就預謀好的,或許說他來這家酒店的目的就是盜竊,不是為了工作,但是在龍吧拿拉非紅酒的事情,已經被一名龍吧的小姑娘證實,她可以作證,她看到了。我想知道你們之間的關係,當然你現在也在嫌疑人之內,因為你們走的很近,宿舍所有的人都這麼說,我們保安部今天已經到你們宿舍轉過了”。

“你們要是這麼說,我不想配合,這叫什麼話,是誣陷嗎”?

我瞪大了眼睛,十分生氣。

“沈錚,他不會說話,別介意。我們這邊損失挺大的,你就給我們說說吧,就你了解他”。

在餐飲部經理的勸阻下我的心情才有所好轉。

“其實他不叫李偉,他叫季飛軍”,也不是石家莊人,是甘肅天水人,我們以前是同事,我跟他之間有瓜葛,我沒有想到我離開維多利亞以後來到這家酒店他也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