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第二十四章14香港淘沙頭號大亨
在人類社會中,風險與效益常常並存,香港經濟界的巨人霍英東先生在他的經營之路中,就曾奏響過不少風險決策的雄壯樂章。
20世紀60年代初,“淘沙”這個行業是香港工商界許多有識之士都不敢幹的事。原因是這行當用工多,獲利少,賺錢難。而霍英東卻認為,當時,香港正處於經濟起飛階段,建築業的發展方興未艾,淘沙業雖獲利微小,但卻大有潛力。
1961年年底,他去英國考察教育、建築、商務,途經曼穀時,遂向泰國政府港口部以120萬港幣購買了一艘長288英尺,載重2 890噸,名叫“哈克頓”號的大挖泥船,投入淘沙業。不僅如此,他還派專人到世界有名廠家訂購了一批專用淘沙機械船。
在經營上霍英東也很有特點,他不圖一時暴利,而是與香港政府簽訂長年合同,以圖穩妥獲利。同時,他還與各建築公司簽訂了長期供沙合同,謀求長遠利益。不久,香港的填海工程、挖海工程和建築業大興,海沙大有供不應求之勢,而霍英東因為獲得了香港海沙供應專利權,所以其生意越發興隆。在兩年多的時間裏,僅大小船隻就添置了八九十艘,挖泥船20多隻,霍英東也由此成為香港淘沙業的頭號大亨。
財富精點
風險與財富同在,不冒險不賺錢;冒險越大,賺錢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