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網絡信貸監管需要市場化思維(1 / 1)

網絡信貸監管需要市場化思維

金融

作者:陳曉光

網絡信貸的出現是基於市場的合理需求自然出現的借貸新模式,立法機關和政府部門在製定相關法律法規時必須拋棄舊式的限製性思維,以更加開放的心態鼓勵和支持這些“草根金融”的發展,使其更好地服務於市場經濟。

最近,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委員、交銀施羅德基金公司副總經理謝衛在全國政協會議上提交了《關於規範發展互聯網金融幾點建議的提案》。提案中稱,加強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的立法和監督,規範發展互聯網金融,應成為政府相關部門的一項重點工作。

該議案無疑再一次引爆了人們關於網絡金融,特別是P2P網絡信貸的熱議。P2P網絡信貸自傳入中國起就以其獨有的優勢實現爆炸式的增長。龍門陡開,江鯽飛躍。以其中一家公司——人人貸為例,2012年網站交易額3.54億元,同比增長803%。然而,風光背後亦有陰影相隨,網貸公司貝爾創投、天使計劃等相繼倒閉,涉嫌詐騙金額達數百萬元。這不禁讓人們思考:究竟該如何看待這種尚處於政策灰色地帶的網絡貸款模式。

這種網絡信貸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重要意義。融資之難,難於上青天。對於小微企業也而言,融資難是一項全球性的問題。對於中國的中小企業,問題尤甚。銀行、債券等傳統融資方式門檻較高,讓小微企業望之興歎。而類似於小額貸款公司一類的邊緣性融資工具又受到諸多政策的限製,拳腳無法完全施展。饑渴的資金需求以及其中潛藏的較高利潤使人們紛紛湧向受限較少而且更加便捷的網絡世界淘金,便不足為奇了。

互聯網信貸是一種金融創新。就其本身而言,利用網絡的實時交互功能,實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對接,消弭了地域限製,使得資金在更廣範圍內流動。而尚未納入由央行征信局管理的征信係統的P2P公司隻能自建一套,這一方麵為公司經營增加更多成本,但另一方麵又促使他們不斷創新信用搜集的方式。互聯網上所有碎片化的信息都能成為他們的技術團隊分析的對象,例如,微博的使用情況都能變成借款人的信用分數。這些信用分數成為出借人衡量借款人信用的一個標準。目前,這些數據開始對現實產生影響。據相關報道,重慶一名大學生因為在拍拍網上的一筆貸款逾期,無法從當地城商行辦理房貸。

當然,作為一種金融工具,P2P網絡信貸有一定的風險性。前麵提到的部分網貸公司跑路事件就是有力注腳。目前,宜信采用的債權轉讓模式,讓大量出借人的資金彙聚到宜信賬戶,一旦該公司負責人跑路,後果不堪設想。如何監管成為擺在人們麵前的一個難題。

目前,我國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立法十分滯後,監管不到位,以宜信為代表的人人貸業務、以支付寶為代表的電子支付業務並沒有明確的監管部門,主要依靠行業自律。故規範網絡信貸的當務之急在於確定具體部門的監管職責,製定行業統一遵守的規範,填補法律空白。

在筆者看來,網絡信貸的出現是基於市場的合理需求自然出現的借貸新模式,立法機關和政府部門在製定相關法律法規時必須拋棄舊式的限製性思維,以更加開放的心態鼓勵和支持這些“草根金融”的發展,使其更好地服務於市場經濟。

事實上,當前網絡信貸需要更多的是支持而非限製,無法分享信用數據庫的信息使得P2P公司貸前調查成本大大增加,據翼龍貸相關負責人介紹,交易額做到10億元,賬戶管理費達到1500萬元,才能實現收支平衡。所以,十分有必要將P2P公司納入征信係統,並逐步建立健全全民的信用體係,減少經濟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