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之外必遭討伐
專欄
作者:王溱
禁止公款大吃大喝造成浪費,規定一出,措施一上,立即引起廣大人民群眾拍手叫好,也得到了眾多官員的擁護和響應。幾個月下來,成效非常明顯,公款接待支出大幅下降,許多官員終於可以有自己的時間正常安排學習生活了。
公款大吃大喝之所以成為眾矢之的,根本的原因除了容易造成腐敗外,很重要的是不合情不合理,更不要說合法了。公務不可能沒有接待。迎來送往,盡地主之誼,這是人之常情。古人便有“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的好客理念,吃個便飯,增進一下感情,縮短一些距離,於公於私都能說得過去。但是,接待、好客,總要有個規矩。中央為此做過多次規定:四菜一湯。有的地方單位製定的更為詳細,除了接待的標準、形式,連上什麼樣的酒水,煙,什麼樣的客人需要幾個人去陪,都羅列得清清楚楚。不失為麵麵俱到,周詳縝密。如果按照規定辦理,相信絕大多數人不會有微詞,更不可能引起反感和憤慨。合情的禮遇,合理的支出,是經得起質問和檢查的。上世紀80年代中期左右許多單位派“客飯”,都是在自己的職工食堂裏。客人和陪同的領導吃什麼,職工看得清清楚楚。沒人抱怨,更沒人覺得有什麼不應該。然而,可怕的就是規定演變成一紙空文,規矩形同虛設。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然後再靈活處理。於是,揮霍便滴水成河,迅速蔓延到各個角落。
一桌酒肴上萬元不在話下,一場宴請幾十瓶酒水不叫喝足。早就沒了所謂的標準,完全以請客者的情緒和被請者的身份地位來決定支出金額的大小。什麼貴重上什麼,什麼有名堂要什麼,反正不是花自己的。一頓飯可以頂一個職工全年的收入,這算是節約的。在鄉間蓋幾間教室也不過是一頓宴請的費用,但無人心痛,無人感歎,反而振振有詞:蓋房要犯錯誤,吃了喝了屁事沒有。一段時間,酒場成了交友和辨別識人的場所。一碰就喝,喝了小杯再喝大杯的,夠“意思”;喝了客人又喝了全場,不耍滑不耍刁的叫“實在”。至於喝了這場串那場的更是朋友中的“至尊”,會得到酒友們的恭維讚美,猶如赴湯蹈火做出一番英勇事跡一般。納稅人的錢,就這樣在酒酣耳熱,推杯換盞中流失。
老百姓能不怨恨?閉眼就可以想象出來。憑什麼如此揮霍?財富是納稅人用汗水和勞動換取的,就因為有些人手裏掌握著一定的權力,就可以為所欲為,揮金如土?喜歡喝茅台,喝拉菲,有錢自己買回家喝,憑什麼一句話,一晚上兩三瓶下肚,瓶底朝天?喜歡交友,渠道很多。為什麼非要動輒擺“麵子”,一三五請張三李四,二四六請王五趙六,周日再把親朋好友叫上撮一頓?不花自己的錢,自然不心痛。但別人會怎麼想?於情,什麼樣的單位需要這樣的公關,交際?於理,哪有如此鋪張浪費的?於法,哪條哪章規定可以如此放肆?違背眾人意誌,引起眾人反感,激發眾人憤怒的,往往是情法理之外。積怨太深,必遭譴責。所以,中央的決策一經出台,立即得到響應,證明了廣大人民群眾對揮霍浪費的態度,也更說明了中央政策得人心。
實際上,許多事情都是如此,得不得人心,能不能發展下去,關鍵要看符不符合情理。房價居高不下,有的高到了令人不可思議的地步。老百姓當然有怨氣。怎麼算也算不出房地產商憑什麼要賣如此的價位?一年掙的工資竟然買不到一平方米房子,這樣違背現實的房屋價格,怎麼能長期維持下去。中央對房地產出台的一係列政策,某種意義上就是從情理上考慮的。國家對煙草價格的調控也是如此。一條香煙,夠一個職工一個月的收入。連外國同行都提出質疑:什麼樣的煙絲如此珍貴,難道用的金絲?天價香煙,衍生的隻能是腐敗。而對那些真正的煙民來說,天價煙隻是一片浮雲,僅僅從眼前飄過而已。不可能有誰舍得不吃不喝去買這樣的香煙過癮。國家加以限製,當然贏得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