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司馬法》“以仁為本”的兵學謀略與運籌技巧(1 / 3)

《司馬法》以儒家“仁政”、“愛人”為內涵,強調“六德”兼備,注重“教民”,認為戰爭的根本目的在於保護民眾的利益,維護社會的安定,製止戰爭的發生。這種以仁愛為出發點的戰爭觀念同樣可運用於企業管理中,日本“經營之神”鬆下幸之助曾說:“事業的成敗取決於人,沒有人就沒有企業。”

《司馬法》:

“以仁為本”的兵學謀略與運籌技巧

釋典

《司馬法》始於周初,是我國古代流傳下來的一部兵書,春秋後期,司馬穰苴對其加以具體闡述,並在齊威王時期予以重新編輯,成為一部名著。《史記·司馬穰苴列傳》中記載:“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司馬穰苴對春秋以前的兵法有很深的研究,尤以能申明古《司馬法》而著稱。戰國中期,齊威王令大夫追論古《司馬兵法》,並將司馬穰苴的闡發之辭附於其中,便形成了後來的《司馬法》。

司馬穰苴,春秋末期齊國人。本姓田,名穰苴,是春秋後期著名的軍事家和軍事理論家。齊景公時,晉、燕聯軍伐齊,大敗齊軍,司馬穰苴臨危受命,出任齊國的將軍。他斬景公寵臣莊賈以嚴肅軍紀,又平分口糧,親自問候士兵疾苦,使全軍上下士氣高昂,爭相赴戰。消息傳開,晉、燕聯軍聞風而退。司馬穰苴分析形勢,乘勢率軍追擊,收複大片失地,因功封大司馬,所以稱為司馬穰苴。司馬是上古時執掌軍事的最高官職。在大司馬任上,司馬穰苴掌管軍事,晏嬰負責政務,成為齊國的重臣。齊景公治理國家多倚重他們,還感慨地說:“微彼二子者,何以治吾國?”但沒過多久,因為齊國卿大夫之間的矛盾,司馬穰苴受到排擠和陷害。景公聽信讒言,將司馬穰苴辭退。司馬穰苴因此發病,抑鬱而死。司馬遷修《史記》,以列傳形式記述司馬穰苴的功業,稱“自古王者而有《司馬法》,穰苴能申明之”。司馬穰苴對中國古代的兵學發展有突出貢獻。作為田氏家族的祖先,司馬穰苴在戰國前期受到特別的尊崇。

《司馬法》自問世以來,受到曆代統治者及兵家、學者的高度重視。漢武帝曾“置尚武之官,以《司馬兵法》選任秩比博士”。司馬遷稱該書“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其義,如其文也”。北宋元豐年間,《司馬法》被列為《武經七書》之一,作為考試武臣、選拔將領、鑽研軍事的必讀之書。

《司馬法》最早著錄於《漢書·藝文誌》禮類,稱《軍禮司馬法》,共155篇。在長期流傳過程中,該書多有散佚,至唐代編《隋書·經籍誌》時僅為3卷5篇,列入子部兵家類,稱為《司馬法》。

由於《司馬法》年代久遠,亡佚嚴重,對於該書的真偽、成書年代、作者等問題,曆代學者有各種不同看法,特別是明清以來,辨偽成風,《司馬法》成為大有爭議的書。有的認為《司馬法》是一部偽書;有的認為史書中的《司馬兵法》、《司馬穰苴兵法》、《司馬法》、《軍禮司馬法》是幾種不同的書;有的認為今本《司馬法》可分為兩部分,前兩篇為古《司馬法》,後三篇為《司馬穰苴兵法》。目前,學者一般認為今本《司馬法》不是偽書,曆史上的《司馬兵法》、《司馬穰苴兵法》、《軍禮司馬法》均包含於《司馬法》中。作者為司馬穰苴及其追論者。

今本《司馬法》共5篇,依次為《仁本》、《天子之義》、《定爵》、《嚴位》、《用眾》。其中,前兩篇以記述西周軍禮為主要內容,後三篇主要是司馬穰苴的闡發之辭和後世的發揮,反映出春秋後期軍事領域的新變化。

《司馬法》現存的最早版本是宋《武經七書》本。此外,還有《武學經傳三種》本、《平津館叢書》本、《四庫全書》本、《述記》本、《四部備要》本等叢刊本。今本多依據《武經七書》本校勘而成。

《司馬法》中提倡“以仁為本”理念,無論治理國家還是采取軍事行動,都要以仁愛為宗旨。戰爭的根本目的,在於保護民眾的利益,維護社會的安定,製止戰爭的發生。這種溫情關懷與現代企業管理中“以人為本”的理念不謀而合。

《司馬法》中“以仁為本”的兵學謀略

《司馬法·仁本》中開篇即提出:“古者,以仁為本,以義治之之謂正,正不獲意則權。權出於戰,不出於中人。是故,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意思是說,古代君主治理天下,以仁愛為宗旨,運用正義的手段來處理各種事務,這是通常的政治。如果政治達不到目的,就應當動用權威,即采取戰爭的方式,而不僅僅是仁愛。所以,殺一些壞人,使民眾得到安定,殺人是可以的;進攻他國,以保護其民眾,進攻是可以的;運用戰爭的手段來製止戰爭,發動戰爭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