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條公司未發行債券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
第三十四條其他長期負債籌資方式還包括補充貿易引進設備價款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的租賃費等形成的長期應付款。
第三十五條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長期應付款。
公司籌資風險管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應定期召開財務工作會議,並由財務部對公司的籌資風險進行評價。
公司籌資風險的評價準則如下:
1以公司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的需要決定籌資的時機、規模和組合。
2籌資時應充分考慮公司的償還能力,全麵衡量收益情況和償還能力,做到量力而行。
3對籌集來的資金、資產、技術具有吸收和消化的能力。
4籌資的期限要適當。
5負債率和還債率要控製在一定範圍內。
6籌資要考慮稅款減免及社會條件的製約。
第三十七條公司籌資效益的決定性因素是籌資成本,這對於選擇評價公司籌資方式有重要意義。公司財務部采用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小的籌資組合評價公司資金成本,以確定合理的資本結構。
第三十八條籌資風險的評價方法采用財務杠杆係數法。財務杠杆係數越大,公司籌資風險也越大。
第三十九條公司財務部應依據公司經營狀況、現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借款的償還期以及歸還借款的資金來源。
附則
第四十條本製度由財務部編製,解釋權、修改權歸財務部。
第四十一條本製度經公司董事會審核批準後,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二、股票事務處理辦法範本
股票事務處理辦法
總則
程的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股票事務,由本公司股務科辦理。
印鑒
第三條本公司股票應依照姓名條例,使用本名,填蓋印鑒卡,如屬法人,應使用法人全銜,填蓋印鑒卡,送本公司存查,嗣後股東向本公司洽辦有關股票事務時,即以此印鑒為憑。
第四條股東申請掉換新印鑒時,應填送“更換印鑒備案書”及“持有股票清單”加蓋新舊印鑒,並填蓋新印鑒卡,一並交本公司存查,嗣後即以此新印鑒為憑。
第五條股東原印鑒遺失,毀滅或被盜竊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同時填送“印鑒掛失更換申請書”及“持有股票清單”,並在本公司所在地或股東住所所在地的日報,連續刊登印鑒遺失作廢聲明3天,將所刊報紙的全份及“印鑒證明書”,填送新印鑒卡交本公司存查。本公司自收到新印鑒卡之日起一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即予換用新印鑒卡,並注銷舊卡。
過戶及換票
不生效力,受讓人如為新股東並依第三條的規定填蓋印鑒卡。
第七條股東死亡,繼承人申請過戶時,應由繼承人填送“股票繼承過戶申請書”,並在股票背麵受讓人欄加蓋繼承人印鑒,檢同身份證,其他繼承人同意書,全戶戶籍謄本(包括原股東死亡除籍及所有法定繼承人記載)、印鑒證明書,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其他有關繼承人股權的證明文件等,向本公司辦理繼承過戶手續。如為新股東並依第三條規定填蓋印鑒卡。
第八條掉換股票應由股東填送“換發股票通知書”加蓋原印鑒,檢同股票送本公司換發。
股票掛失
第九條股票遺失,毀滅或被竊時,應立即由股東填送“股東掛失申請書”。交本公司登記,以憑通知證券交易所公告,同時由股東在本公司所在地及遺失損毀地,各通行日報連續刊登公告3天聲明作廢,隨即填送“遺失股票補發申請書”覓見妥保,並檢同刊登啟事的報紙及本人身份證,原印鑒送本公司辦理。保證商號的資本額,不得少於擔保時掛失股票的市場價格。如由本公司股東擔保,則保證人的股權在兩個月內,不得少於擔保時掛失股票的股數。本公司接受前項申請書,應審認其最後登啟事之日起經兩個月後,無人提出異議,即予填發新股票。
第十條股東之股票及印鑒均遺失者,應申請管轄法院依法裁判確定後,持憑裁判證明文件填送“印鑒掛失更換申請書”及“遺失股票補發申請書”覓見妥保再向本公司申請補發新股票及更換印鑒。
第十一條股票掛失後,所有應領未領卻已到期的股利,均暫停發給,經本公司核發新股票後,再行補發。
質權設定
,檢同股票交本公司登記,未經本公司登記的股票質權,對本公司不生效力。
,檢同股票送本公司為質權撤銷的登記。如質權消滅未經本公司登記者,本公司對該項質權認為繼續存在。股票質權所擔保的債權已屆清償期,質權人如未受清償而依法處分股票時,應由質權人及因此而取得股票所有權人,分別在股票背麵加蓋印鑒,並填具“股票轉讓過戶通知書”檢同股票及合法處分的證明票文件一並送本公司辦理過戶登記,申請登記股票之質權於過戶手續辦妥後銷毀。
發放股利
第十四條本公司每屆發放股利,應將發放股利的日期、地點分別通知各記名股東,並依法在報刊公告。
第十五條股東領取股利時應在收據上加蓋存記印鑒。
第十六條股東如因故未能前來本公司指定地點領取股利時,得將股利收據填妥,加蓋印鑒,徑寄本公司,經查驗無誤後方可,途中如有遺失,本公司可代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