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企業管理人員職責
一、廠長(經理)的職責
企業進行經濟體製改革後,實行廠長(經理)負責製,明確廠長(經理)就是企業行政最高領導者,是企業生產經營、行政管理的全權負責人。本著“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責、權、利統一的原則,企業第一領導者也就是安全管理的領導者和責任者。
企業廠長(經理)的具體職責如下:
1對本企業的安全工作負總的責任,並直接領導本企業的安全專職機構和人員開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示和各種規章製度。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生產工作。
4組織、領導製訂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合理安排措施經費,並組織力量保證措施計劃的實施。
5組織、領導製訂和審定本企業製訂的各項勞動保護規章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貫徹執行。
6有計劃地組織幹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學習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業務知識,並且定期向工人進行勞動保護教育。
7定期檢查安全管理和勞動保護工作,對各級幹部的安全工作進行考核。
8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
9組織好車間、班組的經常性安全活動,推廣先進經驗。
10生產中一旦發生事故,應及時組織調查,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製訂改進措施,預防事故重複發生。
二、總工程師為首的各級工程技術人員的職責
總工程師負責領導本單位的技術安全工作,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具體職責如下:
1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令、指示和規章製度,負責組織領導製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2每季度主持召開車間、科室領導幹部會議,分析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檢查工作,製訂措施。
3每年組織數次以查思想、查紀律、查製度、查領導、查事故隱患為主要內容的群眾性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負責製訂措施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4監督有關單位按規定進行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凡發生死亡或重大惡性事故應親臨現場組織處理,並對統計、報告的正確性負責。
5定期布置和檢查勞動保護專職機構的工作。
6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
三、安全專職機構的職責
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指出:“企業單位都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機構和專職人員的工作。”安全專職機構的職責如下: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切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和製度。
2彙總和審查企業的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期實現。
3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製訂或修改勞動保護操作規程和有關的規章製度,並對這些規程、製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保護設施按“三同時”原則執行。
5經常地、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配合勞動保護監察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6協助領導組織好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和協助解決。發現重大隱患時,有權指令先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分析、報告,做好事故的預測預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期實現。
8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職業病和各種職業危害情況的調查、分析、報告工作,研究和實施防治措施。
9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發給個人防護用品(具)、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並指導職工正確使用。
10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勞逸結合,搞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11及時提出企業需要解決的勞動保護科研課題,協助企業科研部門搞好勞動保護的科研工作。
12會同工會勞動保護組織,選拔、培訓勞動保護積極分子,指導和支持他們開展群眾監督檢查活動。
13總結和推廣勞動保護先進經驗。
四、各職能機構的職責
(一)生產部門的安全職責
1在編製生產計劃時要同時編製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如發現問題,負責進行調度,並轉告有關部門。
2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每月要按時將上月份的生產事故統計報告送勞動保護專職機構彙總。
3在生產調度中發現有重大危險,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4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生產設備裝置的能力,防止設備裝置超負荷運行,應考慮到水、電、汽、氣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