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回家(1 / 2)

夜,已經很深了,我還在房間裏整理著我的包裹,細數著我當兵三年來所積攢的物品。

放在最下邊的是我從家裏帶來的衣物,當兵這幾年都沒怎麼穿,有些還似是新的。再就是部隊發給我的軍裝,但是領章和帽徽都沒了,就和我現在穿在身上的一樣。

我從一個普通的百姓穿上軍裝成為軍人,到現在摘下領章帽徽恢複成為百姓,命運似乎轉了個圈,又回到了原地。

軍裝上邊放的是宋爽送我的毛衣,我除了偶爾穿上它,細細的體味它曾經給我的溫暖之外,平時一般的情況下是舍不得穿它的,其實也沒法穿,一隻袖子長,一隻袖子短的毛衣要是穿出去還不被人笑掉大牙?在毛衣裏還裹著一本日記,日記是我當兵前宋爽送我的,封頁上是我抄來的一首詩:“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鵑。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此情可待成追憶,隻是當時已惘然”。這首詩的後邊是我當兵這幾年來寫的日記,裏邊記載著我思念宋爽的點點滴滴。

再往就上是幾盒黃錚錚子彈,有半自動子彈,還有五四手槍彈,這些都是我和保管軍火庫的戰友要來的。

子彈盒子上邊放的是一隻烏黑的矛頭,也就是我那回去山洞裏撿起的那個長矛的尖頭,那回山洞裏出現古代屍骨的事,被部隊領導報告給了當地的文化局,文化局隻是象征性的來了個人看了看,就認為沒有什麼價值給放棄了。洞裏的屍骨被掩埋,那些兵器有的被士兵們撿去玩耍,有的就扔在山洞裏沒人要了。(那時候人們對這些古物都不重視,不少珍貴的東西都是毀在那個年代的)。

律偉那叫霍玉波的朋友還真夠意思,他在山洞裏見我拿過那矛,以為我喜歡,就從戰友手裏把它要了過來,後來叫律偉捎給了我。

剛拿來的時候那矛生滿了黑黃的鏽跡,矛柄也腐朽的快斷了,我用磨石把它打磨了好幾天,才透出點烏黑的亮光來。

我想這隻矛跟隨舊主多年一定殺過不少的人吧?今日重見天日落在我的手裏也算是有緣吧?將來我把它擺在家裏作個鎮物也似不錯,。於是我就把快腐斷的矛柄拆了,留下了矛頭在無事的時候細細把玩,腦中有時似乎還不斷閃現出它的舊主人揮舞長矛,衝鋒陷陣奮勇殺敵的場麵。

把它帶回來的律偉早就轉業回家了,他是農村兵,轉業後還是回家種地,不過從他的來信來看,他還是比較順命的接受了現實,不但在農村老實種地,還搞了個親屬給介紹的對象,馬上就要結婚了。

包的最上邊放著不少的獎狀和榮譽證書,大半是我在射擊比賽中得的,因為我目力比一般人強上不少,對槍械又喜歡,所以上手快,射擊準,憑著這點強項,我在當兵的第二年就光榮的入了黨。

剛才喝了酒,頭腦有點暈,收拾了一會就困了。雙子他們還在食堂裏鬧哄哄的喝著,笑語當中還不時傳來一陣哭聲。

是啊,明天就要離開我們生活了三年的連隊了,這裏的一草一木,每個人的一怒一笑都是那麽的熟悉,可是從此一別,再想看到這些人聚在這裏,那是想也別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