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抹陽光(1 / 2)

有的時候,人們往往執著於追求,向前奔跑,甚至近乎偏執的想要什麼。這樣的過程中,可能會得到,但奔跑的時候,掙紮的時候,受傷最大的往往是你身後拚命愛你的人。

不必執著尋找,很多時候,其實隻要回回頭,想要得到的,就在自己身後緊隨著。

夜全知道,自己最大的錯誤,莫過於不折手段的奔跑,忽略了起跑時帶起的勁風,夾雜著地上的鋒利碎片,剮向了身後。

夜全出了咖啡店,抬抬頭,連續幾個雨天了,終於,灰暗的天空有了裂縫,投下一縷陽光。夜全覺得,今天是他這段時間來,最滿足的一天。這是能證明紀念確實存在過的為數不多的證據,在手裏,在身邊,感覺很好。

……

紀念是個被拋棄的孩子。從記憶開始的時候,就沒有父親母親的存在,她不知道自己被拋棄理由,也不像去尋找,那樣太累。紀念骨子裏是個懶人。她會很容易知足,哪怕有個人無情的用刀子來割她的血肉,傷痕淋漓,然後那個人回頭微笑著地遞來一塊蜜糖,都會很滿足。

等慢慢長大,能夠獨立的思考的時候,紀念有時候也會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太容易滿足了,這種滿足的心態,就好像是經曆了大半人生的遲暮老人,不再想富貴人生,不再想生平顯貴,也不想奢侈生活,看遍世態,也看透人生。

這樣的時候,每天坐在院子裏曬曬太陽,陽光每天如約灑在臉上,就很滿足了。

長大後的紀念,時常的思考,這樣簡單的滿足,從自己小時候開始存在這麼多年,算不算的上是一種病態。

有的時候,這種滿足近乎瘋狂。不計所求。

那是一個叫做“安心”的孤兒院。記憶,是從五歲開始生長的。這個孤兒院有個不成文的規矩,誰撿到的孩子就跟著誰的姓氏取名字。紀念很榮幸,是院長的女兒。

院長媽媽說:“以後你就叫紀念了,希望你以後能夠不會忘記自己的幸福哦。”當時她很納悶,為什麼會忘記幸福呢?懶得去想那麼深奧的問題,隻是很開心,自己終於有個名字了。

最開始的時候,紀念有點自閉,她喜歡把自己關在沒有人的房間裏,然後抱著膝蓋自己發呆。

在這裏生活的每個孩子,每一天都爭著搶著表現自己,每個人都希望下一個被領養的是自己。當然,也有極少數的人不想離開,比如紀念。

院長媽媽希望紀念多出去和小朋友玩耍,她有空的時候的時候會說:“念兒啊,你該出去玩耍的,你需要走出門去,尋找快樂,接觸快樂,努力做一個快樂的小孩。把自己鎖起來,你會錯過很多美好的東西哦。”

“院長媽媽,我是不是不夠乖?我也不知道什麼是快樂,隻是其他小朋友記得好多小時候的事,她們的事!我想不起來,院長媽媽,我想不起來來到這兒之前。”那個時候的紀念,很少說這麼多話。被送來孤兒院之後,她就很少說話,大概也隻有院長媽媽能夠讓她這樣說話了。

院長媽媽總是輕輕搖頭:“我的女孩兒,你很乖,你是個乖小孩。你記不起來的事情總有一天會記起來的,你還小,不要為了想不起來的事錯過更多的時間,不然你很難快樂起來的。快樂幸福那些美好的東西是群小笨蛋,你答應院長媽媽,去吧他們找到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