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還是了解他的。要在往常,他已經一巴掌抽上來了。
但是現在他的心情真的很不錯。
自從於謙和給丁樹海慶賀完生日,丁樹海的精神就一天不如一天。他早就知道他在強撐。其實痛痛快快地倒下,比起強撐要好得多。一個是及時渲泄,一個卻是從內部慢慢地被蠶食。遲早也是要倒下的,可後者一旦倒下,就別再指望還能起來。
哼。沒有人比他更能明白強忍著,而被慢慢蠶食是什麼滋味了。
那天之後,他就是在和丁樹海打賭。看誰先倒下。
果然不出所料。丁樹海不進醫院則已,一進醫院就是病危。那個倒黴的老頭子好不容易在家撐過這幾日,終究要一頭倒在書房裏。如果不是保姆發現及時,連醫院也索性不用去了。
他才將車開上大路,便又接到了保姆的第二通電話。
丁樹海是中風。人沒有死,但也丟掉了半條命--右半邊身子癱瘓了。
方煜文當時就一腳踩住了刹車。
他拿著電話小心地確認。保姆慌慌張張地說丁樹海連話都說不了了,醫生的診斷是康複的可能性很小,再有第二次中風,就有生命危險了。他還是不放心,教保姆用視頻通話,親眼看到了那個死老頭歪著嘴、口水都會流下來的醜樣。老頭子一直瞪視著鏡頭裏的他,左邊眼睛有銅鈴大,右邊眼睛卻半耷著眼皮,像在打瞌睡。左半臉的肌肉一直激動地顫抖著,右半臉卻連皮膚都挎了下來,一動也不能動。
他忙低下頭,按下結束鍵,終於忍不住笑起來。笑了很久很久,笑到興致高揚處還按了一下喇叭。
然後趴在方向盤上,又慢慢地抬起頭,正視前方。
他贏了。贏得很大。對一個呼風喚雨慣了的人來說,半死可比直接丟掉性命還可怕。
所以他現在,才有足夠的好心情可以放苗童一馬。金絲雀在籠子裏待久了,難免會有點兒頭腦不清楚,想要撞一兩次籠子。可以理解。
“把東西放回去,”他大度地說,一邊解開領帶,一邊向客廳的沙發走去,“然後拿瓶紅酒過來,陪我喝一杯。”
將領帶一把扔到沙發背上的時候,身後傳來細如蚊蚋的聲音。隻有簡簡單單的一個字,卻讓他腳步一滯。
“不。”
方煜文正在興頭上,驀地被澆了這一瓢冷水,還以為自己聽錯了。轉過身問:“什麼。”
苗童顫巍巍地抬起頭,眼睛裏還有恐懼,卻不再躲閃地對上他的眼睛:“我不會放回去的。”咬了咬嘴唇,務必說清楚每一個字,“我要離開這裏。”
方煜文怔了一會兒,很快就從心底竄出一股邪流。暗暗地咬咬牙,仍然不想破壞了難得的好心情:“我就當什麼都沒有……”
“我要走了。”
方煜文沒再說話。他本來要說的話甚至都沒能講完:我就當什麼都沒有聽到。心底的那一股邪流輸進血液,初時還隻如涓涓細流,一眨眼,就訇然衝開,洪水巨浪一般滅頂而來。他忽然扭曲了臉,一腳踹上沙發。沙發沒有翻,但發出一聲巨響撞向茶幾。茶幾上的幾隻杯子登時滾落地麵,啪嚓一聲,全摔得粉碎。
苗童頓時嚇得麵無人色,本能地退後一步,卻又全身發抖地站定了。
和他相處的這半年,讓她明白了一件事。跑是跑不掉的。越是跑,他越想要把你緊緊地攥在手心裏。要想離開這個人,除非他自己願意放手。
苗童鼓足勇氣壓抑下想要逃走的念頭,眼睜睜地看著那個可怕的衣冠禽獸瞪著一雙血紅的眼睛,一步一步向她走來。
方煜文就像一頭失控的野獸,眼睛裏血絲密布,不知道什麼時候就能流下血水。喉嚨裏也隨著每一次出手,發出沉悶地低吼。西裝早就被扔得找也找不到,一頭精心打理過的頭發亂如草叢,劉海上不停滴著汗珠。
苗童的臉上是破的,嘴裏也是破的,鮮血會從鼻子裏一直流到嘴裏。身上也被他跳起來踩了好幾腳,胳膊痛得不能動,胸口也痛得不能呼吸。
他一把揪住她散亂的頭發,拽起她無力低垂的頭,在她耳邊呼著粗氣問:“為什麼不躲?為什麼不抵抗?”
雖然以前到最後,她也會變得不能動彈,像貓一樣乖乖躺著。但是在有力氣的時候,起碼會躲一躲,擋一擋,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一開始就隨便他怎麼拳打腳踢。就好像,她已經放棄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