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鱉寶(下)(1 / 2)

死了?!

竟然死了!

丁隱一下子愣住,王九缸這個頗為難纏的對手就這樣在無聲無息之下被幹掉了?!真他娘的不可思議,這一切就好像在諷刺丁隱之前的戰鬥彷佛過家家一般兒戲。

而此時,讓丁隱更加驚奇的事情出現了。

有一個小人,身體長四五寸,自砍斷的脖頸突然跳了出來,然後繞著屍身不斷遊走。這小人戴著黃帽子、穿著藍衣服、係著紅腰帶,還蹬著雙小黑靴子!

丁隱一見便知道了,這個小東西叫“鱉寶”,抓到以後,割開自己的胳膊放進去,它“啖人血以生”。而人呢?就財源滾滾。不過,很快就會死,這純粹就是說以命博財。

丁隱從前讀書就好一些趣聞怪談,他以前就在一則野典故事裏讀到過這個東西。給他的印象非常之深刻。在他讀書不成,隻能耕地勞作為生之時,還曾經不止一次幻想過自己也能得到這樣的寶貝,讓他擺脫貧窮困苦的生活。

典籍中說,馮生是個沒落的貴族子弟。有個捉鱉的人欠了他的債不能償還,就以鱉抵債。一天,那個人獻給他一隻大鱉。馮生見它形狀奇特就放了它。一天,他從女婿家回來,走到恒河畔時,天色已近黃昏。這時,他見一個醉漢後麵跟著兩三個隨從,正一顛一跛地走來。醉漢遠遠看見馮生就問:“什麼人?”

馮生隨便答道:“行路人。”醉漢生氣地說:“難道沒有姓名,為什麼隻說是行路人?”

馮生因為急著趕路,對他的話置之不理,直走過去。這樣一來,那醉漢更生氣了,抓住他的袖子不讓他走。馮生很不耐煩,但解脫不了,就反問一句:“你叫什麼名字?”

醉漢喃喃回答說:“我是從前的南都令尹,你想怎麼樣?”

馮生說:“世間哪有這樣的令尹,真是辱沒了世界。幸虧是從前的令尹,如果是現在的令尹,那不得把行人都殺光嗎?”

醉漢非常憤怒,打算對馮生動武。

馮生大聲說:“我馮某人不是好惹的!”

醉漢聽了,竟變怒為喜,跌跌撞撞地下拜說:“你是我的恩人,剛才冒犯你了,請不要怪罪!”他叫隨從先回去準備酒菜。馮生推辭不得。兩個人握著手走了幾裏路,才到一座小村子。走進去,隻見房屋華麗漂亮,好像是富貴人家。醉漢的酒漸漸醒了,馮生問他的姓名。他說:“說出來你不要吃驚,我是本地的八大王。剛才西山的青童請我去喝酒,不覺過量了,冒犯了你,實在慚愧。”

馮生知道他是妖怪,但他的情感和言詞都很誠實,也就不害怕了。一會兒,八大王擺設了豐盛的筵席,催馮生坐下來痛飲。八大王最豪爽,連飲了幾杯。馮生擔心他又喝醉了,再次糾纏騷擾,便假裝喝醉了,請求去睡覺。八大王已明白他的意思,笑著說:“你莫不是怕我癲狂?請你不要畏懼。說喝醉了酒的人沒有品行,不記得隔夜的事情,這是騙人的。酒徒不講德行,故意衝犯的十個中就有九個。我不會把無賴的行為施加給年長的人的,你就放心地喝吧。”馮生又坐下,勸道:“你既然自己知道,為什麼不改變你的行為呢?”

八大王說:“我擔任令尹時,天天喝得酩酊大醉。自從觸怒了帝,被貶回這個島,我發誓要痛改前非,不走老路。現在衰老得快要死了,加之又窮困潦倒,所以舊態複發。你的教誨我恭敬地領教了。”

兩人傾心交談之際,遠方的鍾聲響了。八大王站起來,抓住馮生的手臂說:“我藏有一件東西,姑且報你的大德。這東西不能長期佩戴,如果佩戴久了,會耗人精血,損人壽命。如願以後,再還給我。”說完,八大王從口裏吐出隻有一寸多高的小人,用爪子掐馮生的手臂,馮生痛得像皮膚裂開了一樣。八大王急忙把小人按在上麵,一鬆手那小人已進入皮膚裏,指甲的痕跡還在,而且慢慢凸起,鼓起一個小肉包。馮生驚問這是什麼東西,八大王卻笑而不答,隻是說:“你應該走了。”他送馮出門,自己返回去。馮回頭一看,村舍全都消失了,隻有一隻巨鱉,緩慢爬入水中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