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肯迪貝-穆托姆博!”
穆托姆博被國人所熟知,其絕大部分恐怕還是在2004-2005年加盟火箭之後的事情了,他被國人親切的稱呼為“穆大叔”,其實他的名字跟他的年齡一樣神秘,他出生於剛果,那個國家根本就沒有戶口本,身份證之類的東西,據傳言,剛果人民都是根據小孩跟樹比高,通過樹高來參照年齡,結果身高異於常人的穆大叔就基本上就屬於得道升仙的這個係列裏麵了。
這當然隻是玩笑話,雖然不知道穆托姆博的確切年齡,但是根據他那滿臉的褶子和嘶啞厚重的嗓音都讓他位居聯盟“三叔”之首位,其它兩位指的是朱萬-霍華德的“霍二叔”,布魯斯-鮑文的“鮑三叔”,可惜現在三叔都已歸隱,從此不在過問江湖之事。
1991年,丹佛掘金在首都第四號順位選中了這個號稱是“伊頓二世”的年輕人,在NBA的第一年,穆托姆博便震驚了世人,作為一名新秀,他場均能夠拿下16.6分,搶下12.2個籃板球,並且投籃命中率高達50%,在進攻端,他的絕招是身體倚著防守隊員,一邊突破,一邊祭出大勾手,且命中率非常之高,隻是姿勢確實有些難看,被挑剔的國民球迷戲稱為繼教科書和端尿盆之後的第三種投籃方式,“扔磚頭”。
穆托姆博看他第一年架勢,在NBA打拚個三年五年的也會成為一台內線大殺器,但是他沒有,誰都想不到,穆托姆博在新秀賽季出來的場均16.6分,竟然是他長達十九個賽季裏,場均得分最高的一個賽季,進攻被忽略了,穆托姆博便在防守上做出了榜樣,之後在他巔峰的十一個賽季,他每個賽季的場均籃板都保持在11-15個之間,並且場均能夠送出四次封蓋,據有關的小報報道,當時聯盟裏四五百名球員,每一名球員都吃過穆大叔的大火鍋,這是NBA絕無僅有的,他那著名的“搖手指”正是全聯盟獨一號,誰搖誰吃T,就穆大叔搖沒事。
穆托姆博曾經在2000-2001效力於費城76人隊,當時費城之子艾弗森負責攻城拔寨,而穆托姆博負責固守城池,兩個人在球隊裏一攻一防,相得益彰,把孱弱的76人隊帶進了總決賽,站在對麵的對手是如日中天的洛杉磯湖人隊,在他們進入總決賽之前,他們直接用一波十二連勝的戰績橫掃三個對手晉級總決賽,奧尼爾狂言要連贏十六場奪冠,但是在總決賽第一場的比賽結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已經在東區連打了兩場生死戰的76人經過加時賽的苦戰,最終以107-101擊敗湖人,終結了對手19連勝、季後賽12連勝的勢頭,也讓對手試圖以不敗金身獲得總冠軍的夢想瞬間徹底破滅。艾弗森和穆托姆博的最高榮譽止步於東部冠軍,當時球隊艾弗森是主要得分手,但是如果沒有穆托姆博的輔助,相信艾弗森連這些成就也不能夠拿下,但是東部冠軍這項榮譽卻不是穆托姆博的最高榮譽。
時間倒退至1993-1994賽季,喬丹的退位讓眾多球隊看見了總冠軍的希望,其中最強的也是最有希望奪冠的球隊,便是擁有“手套”加裏-佩頓和“雨人”肖恩-坎普的西雅圖超音速隊(俄克拉荷馬雷霆隊的前身)。那一年的常規賽排名中,超音速憑借著不俗的實力以一號種子的身份昂首挺進了季後賽,他們在常規賽一共贏下了63場比賽,佩頓和坎普的組合實力強勁,被眾多媒體看好奪冠,(這兩個人後來於1996年與複出之後的喬丹在總決賽大戰六場惜敗,雖然那一年的超音速沒有踏過公牛這一關,卻讓那一年的喬丹成為了他六個總決賽征程裏,效率最差的一次總決賽之旅)。
而超音速的對手,便是由穆托姆博領軍的丹佛掘金隊,那一年穆托姆博場均可以拿下12分,11.8個籃板球,和4.1次封蓋,投籃命中率達到56.9%,是整個聯盟裏最強的內線屏障,當時掘金隊裏,得分最高的是拉方索-艾利斯,他場均能夠拿到15.6分和8.6個籃板球,投籃命中率隻有50.1%,但是他的對手坎普場均可以拿下18.1分和10.7個籃板球,並且投籃命中率高達53.8%,艾利斯窮其職業生涯十一年,得到的最高榮譽隻是入選了最佳新秀一陣而已,跟榮譽纏身坎普根本就不能相提並論,但是艾利斯卻已經絲毫穆托姆博身邊,最好的幫手了。
季後賽第一輪,超音速與掘金隊狹路相逢,係列賽的前兩場,超音速輕鬆領先,要知道當時可是五戰三勝製,強大的超音速看起來就要零封掘金隊,但是就在這個時刻,卸下了心理包袱的掘金隊開始了絕地反擊,而他們所依賴的球員,就是穆托姆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