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吊打詹姆斯(1 / 3)

馬特-邦納,身高208公分,司職大前鋒,畢業於弗羅裏達大學2003年參加NBA選秀,並且與次輪第16順位被芝加哥公牛選中,隨後公牛便把他送到了猛龍,但是新賽季的邦納並沒有在NBA亮相,而是在意大利聯賽履行最後一年的合同,在這裏,他場均接近20分10個籃板球,在猛龍的前兩個賽季,他場均能夠拿下7分3個籃板球,2006年夏天被猛龍作為交換內斯特洛維奇的籌碼而送到了聖安東尼奧,並且在這裏一打便是十年。

邦納綽號“大神”但是更多的人知道他另外一個綽號——“紅曼巴”這個綽號可是科比親自給他封得,因為他一頭天生的飄逸的紅色秀發(這幾年邦納年紀大了,頭發變成橘紅色的了),二十世紀的第一個十年,四大曼巴威震聯盟,黑曼巴科比,黃曼巴羅伊,白曼巴斯卡拉布萊恩,紅曼巴馬特-邦納,前三位靠能力,後一位靠長相,(有人要問了,就凱爾特人勝利雪茄那水準,還,叫有能力?其實,這個綽號來自於一場業餘比賽,四名波士頓當地的非常出名的街球高手聯名挑戰凱爾特人的飲水機管理員斯卡拉布萊恩,結果被後者好一頓揍,四個人,兩個人被打了11:0,兩外兩個人被打了個11:3,這就是專業和業餘的差別……)

說起來邦納,這個人比較有意思,技術特點上,他除了會拉開空間投三分球,再啥也不會,防守端更是大漏洞,這得虧是波波維奇出手拯救了邦納的職業生涯,要不然換其他隊都是分分鍾被裁掉的命運。

邦納從小學習特別好,大學的時候學商業學,考試門門A+,畢業成績3.96分,滿分4.0分,年年獎學金,他就屬於那種念大學不花錢還掙錢的那種人,他的老師對於他去打籃球十分的不理解,他說邦納是十年一遇的商業天才,這要是去華爾街了,手裏最少也是能捏把個百千萬美元,但是最後他卻去打籃球了,拿著漢堡擠電鐵,實在是浪費人才,邦納還有一個特點,那就是非常節儉,他十年的職業生涯一共從NBA賺了超過3000萬美元,也算是一名小富翁了,但是饒是這樣,他去球館打球還天天坐公交車去,他沒買車,從來也沒有人見過邦納打車去過球館,去肯德基麥當勞買快餐的時候還得跟別人要優惠卷,而且從來不買雙層加肉的,但凡在NBA打球的球員,或多或少都喜歡收集球鞋,邦納剛進聯盟的時候是與新百倫(NB)簽的球鞋合同,剛開始第一年,NB給了邦納兩櫃子鞋,幾年後NB放棄了邦納,但是邦納一直不舍得買鞋,兩櫃子鞋讓邦納穿了整整三年,相當於白給NB打了三年廣告,一直到最後就剩下三雙了,邦納表示他有一雙好看的留著主場穿,一雙不太好看的留著客場穿,還有一雙洗不不出來的留著訓練穿,他開玩笑地表示,他其實非常不喜歡呆在馬刺,因為在馬刺年年打季後賽,費鞋,整個賽季最不喜歡的事情就是打總決賽,因為一個賽季打到最後,他就沒鞋穿了……

說正經的,從邦納說得話你也能夠看出來,邦納在馬刺隊的更衣室起到了非常好的調節作用,馬刺打球太沉悶,也沒啥收視率,鄧肯也是屬於悶騷型,不喜歡接觸媒體,當時,邦納在馬刺隊的作用用現在的話講叫做“段子手”,很多球隊士氣低落的時候,去外麵接受媒體狂轟濫炸的人,都是邦納,從戰術上講,邦納的三分球能夠起到很好的拉扯空間的作用,空間對於馬刺隊很重要,無論是呆呆的內線單打,還是禿禿和跑跑的持球突破都需要空間,這也搞得對手很難受,你說你防邦納吧,他就站那,有時候十幾分鍾都不拿球,你說你不防吧,接球梆梆梆就是一串三分雨,邦納的三分不僅準而且從來不亂打,亂投,方圓三百米之內如果有人,他絕對不會出手投籃,有非常好的紀律性,也是波波維奇非常喜歡邦納的原因之一,所以在季後賽的舞台上,邦納時不時地上一下,總是會打亂對手的防守節奏,成為奇兵。

總結一下,波波維奇有兩招壓箱底的戰術,一種是總決賽天王山之戰那種級別的比賽強度,馬努首發,一種是總決賽搶七那種級別的比賽強度,邦納首發,而且據說邦納首發時的勝率要遠遠大於任何一名在NBA呆了超過七年的球員的勝率,號稱是聖安東尼奧終極核武器……

新賽季馬刺隊拿下了56勝26負的戰績,以西部第三殺進了季後賽,首輪4:1擊敗擁有黃金雙槍組合的丹佛掘金,艾弗森和安東尼平均每場比賽合力轟下50分,都贏不了馬刺,次輪,馬刺隊又碰上了老對手菲尼克斯太陽。

首場比賽,馬刺111:106擊敗太陽,鄧肯在內線無人可擋,轟下33分16個籃板球3次封蓋,帕克也拿下32分8ciudad助攻,邁克爾-芬利取下19分,而太陽隊的史蒂夫納什拿下31分8次助攻,斯塔德邁爾拿下20分18個籃板球,替補席上的巴博薩大爆發取下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