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分人事七分天(1 / 1)

視天下

作者:馬家輝

工作經驗不算多,印象深刻的倒有不少,到了台灣之後,四年歲月,曾在出版社做過兼職編輯和策劃,亦曾在大學附近擺地攤做小販,但一直到了四年級下學期才正式尋找一份固定的工作。

某天,讀到報上某廣告公司的招聘啟事,放膽寄信一試。說真的,那時候還蠻有信心,幾乎誌在必得,隻因我在大學二年級已經在一家不錯的出版社出了一本關於李敖的研究專著,自覺區區一個廣告文案員崗位,隻要我想要,就是我的。

事實亦證明如此,我寫了一封頗為囂張的應征信,標題是英文的“Only Time Will Tell”,意指時間將說明一切,說明我是天生的廣告奇才,說明我將成為華人廣告界的英雄霸主,說明我將效忠他們並為他們創造業績,諸如此類。

信寄出後,不到五天,電話打來了,邀請我往公司麵試,由總經理和創意總監親自接見。我們高高興興地聊了半小時,還記得對方問的其中一個問題是:“我們什麼客戶都有,假如明天要你撰寫一則衛生巾商品廣告,你行嗎?你懂嗎?”

我笑著回答:“本人自小跟著家裏的老幼婦女合共六人一起成長,從衛生巾到胸罩內褲,從洗衣煮飯到照顧嬰兒,我都行,也都懂,即使不懂,也願意學習和研究,別忘了我念的是台灣大學,台大學生,不會被難倒!”

真是少年誌氣比天高,而最難得的是竟然有人包容和欣賞。那次招聘,兩百多人應征,公司隻雇用了兩位員工,一位是具備十多年廣告創作經驗的老手,另一位,是毫無廣告創作經驗的我。

然而廣告工作我也幹得不久,未到半年,已有朋友找我跳槽到雜誌社做記者,那是一份夢幻職業,年輕,自由,浪漫,出門在外,更在辦公室結識了女朋友,往後數年,天涯海角結伴同行,她成為我孩子的娘。

想來還真覺得對廣告公司的總經理有所虧欠。他賞識我、栽培我,我卻在短時間內離開,雖說是自由選擇,終究不合人情。所以當我在離職當天到辦公室欲跟他告別時,他明明在裏麵,秘書卻說他不在,我苦笑一下,轉身走開。

其後我做了別人的上司,當然更能體會他的心情,同時也對自己當年在求職時的囂張妄想感到羞愧,“到老方知非力取,三分人事七分天”,我真是一個不知天高地厚的白癡。

摘自《跨世紀》201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