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工程項目分包管理中的問題及改進措施(1 / 2)

淺析工程項目分包管理中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投資理財

作者:陳瞳 劉麗亞

摘要:本文針對當前工程項目分包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剖析,並提出對症下藥的改進措施。

關鍵詞:分包管理問題 改進措施

工程項目分包是施工企業彌補資源不足的一種手段,分包工程的管理在現代工程的建設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旦分包工程的質量和進度得不到有效的控製和管理,勢必就會給工程的建設帶來損失,給總承包單位的信譽也會帶來很大的負麵影響。下麵就工程項目分包管理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一些矛盾和問題進行分析。

目前,好多施工企業的分包管理仍較粗放,合同意識還很淡薄,存在有與分包商的合同簽訂不及時的現象,造成了合同管理風險,也影響了雙方的和諧。

針對出現的此類問題,應該加強招標、簽約、分包項目實施過程、結算等全方位的管理。開工前必須簽訂分包合同,保證分包商的合法權益,施工中嚴格按照合同履行,竣工後按照合同及時關閉,在確保企業利益的前提下,實現共贏。

在分包管理過程中,還會出現現場協調方麵的問題。施工中分包商不以項目總體大局為重,不按照主體工程的施工需要進行工序安排;為節約成本,在施工中減少設備和人員的投入,推卸進度滯後的責任、逃避質量管理責任;同一標段土石方工程與勞務工程由兩家分包商施工時,各自為戰,按照自己的計劃施工,相互之間不進行溝通,施工點不一,施工工序雜亂,管溝開挖早於焊接,出現塌方現象影響下溝,對於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雙方基於各自利益都極力推卸責任,嚴重影響了工程進度。

而如果同一標段標段土石方、勞務均為同一家分包商負責,工序銜接緊密,施工組織有序,就不會發生類似問題。因此要探索推廣分包模式,將同一段落土石方工程與勞務工程分包給同一家分包商,有助於現場施工工序間的相互協調,使得工序間相互推諉、互不配合的狀況消失。

針對以上出現的現場協調問題,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麵加以改進和防範。

應該在分包合同中要明確要求分包商有協調配合義務,分包商的施工要以主體工程的需要和施工規範的要求為標準進行工序安排。

現場管理中,發包方要通過日常或定期的協調會,幫助解決現場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有利於加深分包商與發包方之間的溝通和了解,加快整個工程項目的推進。

發包方要隨時掌控分包商的施工組織安排、設備投入狀況、人員調整情況等,並加強對分包商內、外關係的協調和存在問題的解決等。

對分包商的管理,應牢牢把握工程的主導權,並事先準備好替代和應對方案,形成合理、有效的製衡機製。

分包商存在以包代管,失去掌控力。主要表現在:在長輸管線施工中,隨著在建工程規模的迅速擴張,作業機組及作業點大量增加,導致項目部管理人員嚴重不足,在工程分包比重較大的情況下,大部分設備由分包商提供,弱化了項目部在項目上的主導地位;對分包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成本管理等缺乏必要的指導和監管手段;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方予以清退的成本過高,也難於清退,項目部製定的風險防範措施不能發揮作用。這類不規範現象往往造成項目履約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