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基於起重機作業自檢工作的措施強化(1 / 2)

基於起重機作業自檢工作的措施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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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建

【摘要】隨著我國近些年來經濟水平的飛速提升,生產製造行業發展迅猛,工程項目數量急速上漲,而且施工周期也在逐漸縮短,因而起重機械在施工過程中得到了更廣泛的應用。本文主要針對起重機械施工自檢展開論述。

【關鍵詞】起重機械;施工;自檢

1、起重機械安全作業注意的問題

1.1起重機械應用在實際中之前需要接受嚴格的檢驗,檢驗時應該在行業法律規範的範圍內,遵循《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檢驗合格後才可以投入使用。

1.2負責起重機械運行的工作人員在交接工作時應該了解上一班作業的運行狀況,如果發現存在安全隱患,需要著手解決。換班之後,應該先進行安全試驗,即將重物吊到離地麵半米距離時,停止,放下重物,試驗過程中尤其需要認真觀察起重機械的製動機性能,確認是否安全可靠。當試驗完畢,沒有任何問題時才可以正式使用。

1.3當重物被吊起來的時候,吊鉤處的鋼絲繩應該保持垂直、緊繃的狀態,不能在鋼絲繩處於傾斜狀態時啟動電梯起重機械。

1.4將重物吊起的時候,一定要保持勻速運動,如果速度不均勻就很容易發生擺動,增加重物起吊的危險。將重物放下的時候,速度同樣要均勻,而且要盡量輕緩,避免過重重物突然落下時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如果重物的體積很大,應該設有看管溜繩的人員,以免因為重物的擺動造成事故。

1.5起重機械不能超出自身承受的負載量。如果某一重物需要兩台起重機同時作業,必須安排專人進行指揮,使兩台起重機的作業速度保持一致,並且重物重量不能超過兩台起重機負載量之和的75%,同時,單台起重機的實際負載量不能超出承載極限的80%。

1.6當起重機即將開始工作時,首先要仔細查看下麵是否有人員活動,絕對不能在人員上空起吊重物。當起重機起吊重物時,不能在空中停留太長的時間,如果現實需要多停留一些時間,要發出警示信號,其他人員不能在重物下麵或離重物較近的距離停留。

1.7當起重機處於運行狀態的時候,人員應該遠離起重臂回轉區域,更不能站立在起重臂的下麵。裝吊人員將吊鉤掛在重物上之後,應該立即退回到安全區域,絕對不能有人站立在重物上,也不能在重物處於起吊狀態時,對重物進行加工。如果確實需要加工重物,應先將重物放下來,並將重物放在安全範圍之內。

1.8當起重機開始運轉後,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上下起重機,不能進行起重機的檢修,也不準人觸摸吊鉤處的鋼絲繩或者滑輪,避免出現意外。

1.9如果起重機所吊起的重物屬於易燃品、易爆品或者其他有害物質,一定要使用特殊的起重機械,同時還要製定出現意外後的應對措施。

1.10如果起重機屬於電磁吸盤式,應該在一定的工作範圍內活動,不能有人員站在這一工作範圍內。當裝卸較重的貨物時,重物絕對不能在汽車駕駛室的上方越過,汽車司機也要離開駕駛位置,避免吸盤出現意外失靈的情況,重物落下傷人。

1.11當起重機起吊的重物位置較高是,起重機的吊鉤和滑輪之間一定要有一定的距離,同時卷揚不能在限度範圍之外,一麵出現鋼絲繩拉斷的情況或者起重臂後翻的情況。當起重臂出現最大仰角的時候,吊鉤位置恰好最低,卷筒上的鋼絲繩應該在3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