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路基沉陷病害及應對方法分析
工程技術
作者:王昊
【摘要】文章以市政道路路基作為研究對象,簡要分析了市政道路路基沉陷病害的主要表現以及產生原因,進而重點探討了市政道路路基沉陷病害的主要應對方法與技術性措施,望能夠在工程實踐中加以參照與借鑒,以達到提高市政道路路基整體質量的目的。
【關鍵詞】市政道路;路基;沉陷;病害;應對
市政道路路基是路麵的基礎,路基的強度以及穩定性對於路麵結構的穩定性而言有極為深遠的影響。為了最大限度的滿足社會大眾區域性出行的需求,提高路用性能的穩定性,就要求將對市政道路路基各類病害的防治與應對作為重點關注對象。有關的研究數據中顯示:市政道路在正常使用過程當中,各種病害的產生均與路基的強度以及結構穩定性之間存在千絲萬縷的聯係。實際工作中,受到大量因素的影響,路基可能表現出沉陷方麵的病害,該類型病害也是最終導致市政道路無法繼續運行的關鍵,其重要性也是可想而知的。針對本情況,本文重點研究分析市政道路路基沉陷病害的表現及其應對方法,具體分析如下:
1、市政道路路基沉陷病害分析
市政道路路基沉陷病害是高發於市政道路路基施工階段,乃至後期正常運行階段中的病害。特別是在高填土路基施工作業完成後,受到時間延長,以及道路表麵荷載作用力雙向提升的因素影響,導致路基垂直方向形成較大的沉陷以及變形問題,最終將對市政道路路基的使用性能產生極為不良的影響。結合實踐工作經驗來看,市政道路路基施工、運行期間比較常見的沉陷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麵的表現:其一為不均勻下沉問題,其二為局部沉陷問題,其三為整體下沉問題。同時,也可以從形成沉陷問題的區域上進行劃分,包括路基地基區域沉陷以及路基路堤區域沉陷這兩個方麵。若不及時對路基沉陷問題進行處置與應對,則可能會導致市政道路路基發生縱向、橫向開裂問題,嚴重時還會產生邊坡的滑動,最終對市政道路路基的結構穩定性以及使用壽命產生不可逆的負麵影響。為了進一步提高路基沉陷問題相關應對措施的實施價值,結合工程實踐經驗,針對路基沉陷的產生原因進行簡要概括,認為最常見的,可能誘發路基沉陷的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麵:其一,設計方麵存在缺陷,例如在對軟土地基以及采空區等特殊區域進行作業的過程當中,前期設計資料中勘察數據不夠詳實,或者是在高填方路段的路基施工中沒有展開針對性的穩定性驗算以及變形驗算工作,沒有結合一般要求對路基材料進行選擇,最終誘發路基的沉陷破壞問題;其二,施工方麵存在缺陷,以高填方路基為例,由於路基填料會直接對路基的結構穩固性產生影響,若施工過程當中發生壓實機具操作缺陷方麵的問題,或者是壓實度無法符合設計標準,都可能在填料自重以及重複荷載作用力的影響下,導致路基表現出嚴重的沉降變形問題。
2、市政道路路基沉陷病害的應對方法分析
1)高填方下沉控製措施分析。從高填方下沉控製的角度上來說,建議通過應用分層填築技術的方式來解決該問題。在當前技術條件支持下,對於一般意義上的市政道路而言,在分層填築與壓實的背景之下,所對應的填土高度虛鋪厚度應當嚴格控製在30.0cm範圍之內,且需要在設計寬度的標準之上,合理提高填土的施工寬度以及壓實的施工寬度。受路基正常使用中可能發生水淹方麵的問題,就要求及時選擇具有良好水穩性優勢的材料。並且,為了確保市政道路路基沉陷病害處理的質量高度可靠,還要求在做好對道路路基所處區域地質資料勘察工作的基礎之上,對不同性質的土體結構采取不同的填築方案,避免因混合填築而造成其他病害的問題。同時,在高填方下沉控製期間,針對填挖結合部的質量同樣需要進行係統、可靠的控製。具體的控製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麵:其一,要求在填挖結合區域內設置台階;其二,要求在機械設備無法徹底壓實處理的區域內,通過對小型設備的應用,對夯實進行補充;其三,需要最大限度的避免在沉陷病害處理期間發生傾填以及超厚填土方麵的問題。而與之相對應的,高填方下沉控製期間,壓實質量的控製也可從以下多個方麵入手:其一,在進行回填作業的過程當中,不能夠直接應用某一特定土體的擊實試驗結果進行填土壓實處理,而需要根據不同類別的填土特性,做大量獨立的擊實試驗,確保填土壓實質量的可靠;其二,需要結合項目作業實際情況,對壓實設備的性能,特別是重量進行嚴格的控製,必要的情況下可以應用強夯設備進行作業,提高設備的夯實性能;其三,壓實期間,要求對橫向接頭的取值進行合理控製,控製標準在40.0~50.0cm範圍之內,提高壓實處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