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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關於法治的幾種錯誤觀念

本刊關注

作者:杜敏

在現實中,推進地方法治政府建設的步伐仍較緩慢。究其原因固然很多,但據我們調研得知,這與當前少數市縣領導幹部和一線行政執法人員,對法治政府建設存在一定的錯誤認識有很大關係。調研顯示,在當前推進地方法治政府建設不能太快的原因中,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跟不上、法治與當前經濟發展相衝突、法治與創新相衝突、法治與辦事效率衝突分別居前四位。這四種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恰恰都是觀念上的原因。從某種角度上看,當前之所以法治政府建設推動不快,主要就與人們主觀上的一些不正確的認識有關。因此,要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厘清人們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幾種錯誤觀念至關重要。

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並不影響依法行政的推行。首先,一些領導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所認為的,當前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較差本身就是一個無法證明的偽命題。事實上,我國經過“一五”到“五五”普法,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廣泛宣傳,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其次,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並不必然影響法治政府的推行,依法行政的好壞與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沒有直接關係。雖然,當前的確有一些公民為了利益,明知違法而故意為之,這不是他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不高,而恰恰是因為有些行政執法人員未能嚴格行政執法,有門路的、與執法人員關係比較好的,即使違法了也可能不會被處罰或處罰很輕。而沒有搞好關係的,結果可能恰恰相反。此種情形使之產生違法獲利更大的投機心理,其心理一旦產生,必然會導致更多的違法事例,使法治政府建設難上加難。

最後,一些公民現代法律知識欠缺,行為仍然還停留在原來的思維模式中,這隻能說明法律有可能和傳統習慣、情理產生衝突,麵對這種衝突,需要我們在立法中審慎地解決好習慣、情理與現代法治的銜接,需要更大程度上做好新出台法律的宣傳,而不是否定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意義。

就依法行政與經濟發展的關係而言,依法行政不僅不會阻礙經濟發展,而且會促進經濟發展。首先,依法行政能夠促進形成一個更加高效、廉潔、公開的政府。這樣的政府一旦形成,必然會大幅度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其次,做好依法行政,能更好地形成一個平等、自由、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此種環境一旦形成,必然更好地促進市場的透明和充分競爭,也必然有力地打破原有的市場壟斷,從而更有力地吸引更多的投資參與到市場競爭中來。再次,經濟發展絕不能和知法違法必然地聯係在一起,也不能和製假賣假必然地聯係在一起。

就依法行政和創新的關係而言,依法行政影響創新的觀點同樣是錯誤的。依法行政隻是要求行政機關在執法活動中依法進行,依法製止違反法律的行為,規範市場主體的市場行為。雖然法律有較多方麵對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進行規製,是因為這些方麵是最基本的要求,不允許市場主體進行創新,是最基本的底線,如企業產品質量的基本要求,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等,這些是可持續發展的本質要求。而且,法律是一個由原則、規則、概念、政策等要素構成的完整的體係。除了這些最基本的義務規則之外,法律恰恰通過大量的權利規定賦予企業更多的自主權,更多的創新自由。

最後,依法行政也並不必然導致效率低下,反而能提高效率。也許就單個事務看來,通過個別處理,的確可能效率更快,但這種個別處理可能會形成示範效應,引發其他人的模仿,而一旦所有事務都不按照程序和規則辦理,則會大大降低效率。同時,如果不按規則和程序進行,中間必然有太多的自由裁量權,其結果必然導致更多的人忙於構築人脈關係,導致更多的權力濫用和腐敗現象。這種現象一旦大量產生,會使人們對社會公正產生懷疑,從而影響人們創業及奮鬥的積極性,其帶來的後果是災難性的。

(摘自《學習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