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之死
古代吏治
作者:段誌強
師生之間隻應有職業性的關係,而不該有倫理上的責任,這是專製君主的邏輯,它適用於官場,也適用於民間
天地君親師,師道尊嚴代表著道統的權威。然而,在清朝的皇帝們看來,師徒關係卻是朋黨的紐帶。
康熙一朝,朝臣圍繞立儲問題分朋結黨,成為朝政痼疾,師生門戶更是劃分政治陣營的天然標準。雍正帝曾寫下《朋黨論》,宣稱君子應隻知有君主,不知有師友,此文成為清代解決朋黨問題的官方指南。師生之間隻應有職業性的關係,而不該有倫理上的責任,這是專製君主的邏輯,它適用於官場,也適用於民間。
乾隆四十六年,湖北孝感縣的秀才程明諲流落河南已十餘載,這時他年逾不惑,帶著老婆沈氏和三個十幾歲的兒子在異鄉討生活,老家還有老母親要養活,而所有的收入都來源於他在桐柏縣教村塾的微薄束脩,不用說,生計頗為艱難。這年二月,有朋友找到他,說本縣財主鄭友清要過81歲壽誕,想請他寫一篇賀壽的文章,裝點一下門麵。程明諲雖與鄭友清素不相識,但考慮到寫壽文多少有些潤筆,且鄭友清也是從湖北遷來此地,還算有些鄉誼,就應允了。
三月初一,鄭友清做壽,這篇壽文就抄在壽幛之上,在鄭家掛了出來。壽星出來看,卻被其中“紹芳聲於湖北,創大業於河南”兩句話嚇到了。在古代“創業”二字多指王朝開基立業,與民更始。例如記載李唐開國事跡的史書就叫《大唐創業起居注》,“創業之君”也專指開國皇帝。但“創業”又不同於“寡人”“欽此”這些法定的皇家用語。“創業”隻是慣例上歸皇家所有,沒有明令禁止民間使用。
乾隆四十六年正是文字獄最泛濫的年份,高壓文化政策已繃緊天下所有人的神經,以至於鄭友清這個沒有任何功名的土財主,隻看到“創業”兩個字就驚慌起來。可壽幛既已掛出,不便立即摘下。鄭友清吩咐家人,用紅紙把那兩句話貼了,過了當日再說。程明諲聽說壽文被貼的事,心中老大不高興,更怕官府來找他的麻煩。三月初三,他的四個學生在街上遇到鄭友清的侄子鄭萬青,想逼令他去向老師道歉,對方不從,程門弟子人多勢眾,竟將鄭萬青暴打一頓。他們還寫了大字報貼到街上,一來痛罵鄭友清不識文理,二來替老師辯白。
這次公開辟謠讓事件影響越來越大。現在“創業”成了燙手山芋,寫壽文的人不承認別有用意,被祝壽的人急於撇清關係。事情到了這一步,隻能鬧上公堂,因為造作逆詞是死罪,誣陷他人造作逆詞也是死罪,兩方相爭,必有一死。於是鄭友清先將程明諲告到縣衙,壽幛送官,是為物證。
查辦文字案件的標準程序是先將相關人等統統押監,而後查抄人犯家中所有書籍、字紙,逐一審查。查來查去,程明諲的罪狀又多了一條。他家有一部《後漢書》,書中有一篇《趙壹傳》。程在這篇傳的書頁裏夾了一張紙,抄錄了其中的兩句話:第一句是“寧饑寒於堯舜之荒歲,不飽暖於當今之豐年”,第二句是“文籍雖滿腹,不如一囊錢”,旁邊還加了圈,又批“古今同慨”四字。
審案的官員問得好:如今聖天子在上,國泰民安,天下太平,值此千載難逢的盛世,你卻牢騷滿腹,不是大逆不道又是什麼?麵對這樣的詰問,程明諲當然隻有認罪。或許隻有讀史的人知道他的牢騷來自哪裏:鄉試屢屢落榜,窮酸秀才遭人輕視,眼見詩書不如金銀,心中不免憤懣;去教塾處館,又嫌東家飲食不周,供給菲薄,隨手寫下兩句不平之鳴,本是秀才最可憐的發泄。但是不管怎樣,對社會不滿就是對皇帝不滿,這條罪狀是跑不掉的。
河南巡撫的意見是以大逆罪將程明諲淩遲處死。奏折遞上去,皇帝對殺掉程明諲沒有異議,對所擬的罪名卻有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所謂“創業”雲雲,不過是幾句文理不通的牢騷罷了。乾隆循乃父的思路,認為師生、朋友、主仆,所有這些非血緣性的關係都要服從君臣的政治倫理。而程氏與其弟子“實啟師生門戶之漸,於世道人心甚有關係,程明諲之罪實在於此”。
最終,程明諲丟了性命,他的弟子們被革去功名,每人三十大板,算是薄懲。
清代皇帝對朋黨問題十分關注,師生關係則是連接朋黨最重要的因素。打壓師道,既是皇帝對付朋黨的手段,也是君王獨占道統的階梯。可以說,程明諲是死於學生們的愛師之心。
(摘自《財經》)